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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00/2021-0028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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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07-16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1-07-16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市林业和草原局:
因城市建设需要,经2021年6月24日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需对你单位市辖三区绿化林带项目部分用地收回调整使用,现决定如下: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市辖三区绿化林带项目用地的批复》(银政土批字〔2020〕77号),将市辖三区内155.8786公顷土地划拨给你单位用于绿化林带项目建设,市自然资源局据此核发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银地决定书划字2020年53号)。经研究决定,现收回你单位《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银地决定书划字2020年53号)中1.40717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回用地按照城市规划用途使用。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