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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3-0058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11-30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12-06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因城市规划及其他公共利益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你单位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10879号不动产权证证载面积1098.35平方米1.65用地。收回用地按照城市规划用途另行调整使用。

二、由你单位按规定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3113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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