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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0010085810C/2025-00242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8-11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08-18 |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兴庆区八里桥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关于申请交回八里桥闲置土地使用权的函》(行便函〔2025〕34号)已收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经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原划拨给你行位于兴庆区八里桥一宗仓储用地土地使用权(含地上附着物),收回土地面积3191.10平方米,土地证号为银国用〔2002〕字第206号。
二、市自然资源局依规办理注销登记。
三、土地收回后由银川市土地储备中心收储。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5年8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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