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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0001434911640100010085810C/2025-00276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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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09-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09-15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
银川阅海湾中央商务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有关规定,因城市规划调整,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如下:
一、无偿收回你单位不动产权证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60030号、宁(2018)金凤区不动产权第0060032号国有土地使用权。
二、收回用地按照规划用途另行调整使用。
三、请你单位按规定办理不动产权注销手续。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