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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10C/2025-0036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5-11-18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 发布日期: | 2025-11-25 |
| 名 称: |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金凤区二十八小学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决定 | ||
银川市金凤区国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市辖区范围内2宗闲置土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5〕467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原划拨给你单位使用的位于金凤区规划路以西、兴燕路以南49005.32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地块编号为银地(划)字〔2020〕32号。
二、由金凤区人民政府做好上述土地收回及地上附着物的管理工作。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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