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 | 长者版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市政府(办)文件>银政函

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10C/2026-0015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6-06-10
责任部门:银川市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6-15
名 称: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业务区机房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
综合业务区机房建设工程项目土地使用权的决定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

根据银川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5G新型数据中心机房项目用地及综合业务区机房项目用地有关事宜的请示》(银自然资发〔2026〕184号),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一、无偿收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业务区机房建设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银政土批字〔2023〕124号)批准给你公司位于金凤区康地路以南、凤翔街以东79.98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6401002023A000290)。具体用地收回工作由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收回用地按照规划用途另行调整使用。

                       

银川市人民政府

2026年6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