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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5-00018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5-04-08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发布日期:2015-04-08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各行业协会: 

  根据市委办、政府办关于《开展“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银党办发〔2015〕28号)文件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精神和“两会”的决策部署,我局在全系统范围开展减少群体性信访事件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增幅为主要内容的“双增双减”相关工作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三届五次全体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减少群体性信访事件,着力解决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重点人群服务管理,加强公共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深入着力提升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全面推进平安银川建设。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双增双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夏  斌  市住建局局长 

          李志刚  市住建局党组、党委书记 

  副组长:阎高华  市住建局副局长 

  蒋  会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克凡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晓东  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  静  市住建局副局长 

          王志宏  市民防局专职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合处,王晓东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双增双减”专项行动工作组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责任处室:综合处、城乡建设科、建筑市场科、质量安全科、房地产行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 

  责任单位:建筑行业管理处、旧改办、供热物业办、住房保障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地产执法支队、房投公司、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燃气办、市政工程管理处、煤气供热总公司、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中心、城市用水管理处、路灯管理处、建筑业协会、房地产协会、公用事业协会。 

  三、主要措施 

  (一)强化治理拖欠农民工工作信访突出问题,减少群体性信访事件 

  强化建设领域源头管理,严格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和竣工验收、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劳动用工、农民工工资按月支付等制度,确保农民工工作及时足额支付。 

  1、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市场治理整顿工作,规范建筑市场行为。一是加大复工检查力度,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凡没有办理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不得进场;二是严厉打击当前建筑市场活动中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资质挂靠、出借出让、围标串标、工程转包、违法肢解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违纪案件和责任单位、责任人;三是严格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建设管理部门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标后合同履约监督管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执业人员的现场履职,明确相关企业单位责任,建立施工现场和建筑市场“两场”联动机制,强化对企业资质、个人注册执业资格的动态监管,加大对注册人员出租出借资格证书、人证分离、不执行强制性标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四是建立建设领域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正常支付长效机制,积极鼓励支持总承包企业下的建制式劳务企业使用管理模式,严惩恶意拖欠、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行为,切实维护建筑企业和农民工合法权益。 

  2、认真做好建设领域农民工资清欠工作。积极配合人力资源部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严格按照“总承包单位全面负责,用工单位直接负责”的原则,推行农民工工资“一卡通”支付试点,处理农民工工资支付问题。加大对全市建筑领域用工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严格要求用工企业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建设单位保证工程款到位,建筑业企业必须按合同及时支付分包工程款,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农民工工资及时兑付。加强部门联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欠薪逃匿行为。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借农民工讨薪为由群体上访的单位,严肃查处,确保社会稳定。 

  (二)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增幅 

  1、加强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排查整治。重点围绕建设系统管理复杂的重点地区,以及一些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社会反映强烈的治安问题,开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整治在各类建筑市场、装饰装修、市政建设、建筑安全等区域内存在的突出问题,特别要对群众关心的城市重点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建设工程款项的支付等情况要作为排查整治工作的重点,认真进行收集登记,对排查出的建设系统内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部位、场所,认真分析研究,并根据问题产生的原因,逐个制定整治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制,明确责任单位,逐一落实整治措施,从而提高对潜在社会治安问题的防范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营造团结和谐、规范有序、安全稳定的治安环境和工作环境。 

  2、积极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加大市民来信来访、投诉件的办理力度,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通过协调沟通,疏导思想、理顺情绪,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主动加强对新形势下建设系统可能出现的各类群众性事件的研究和分析,建立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功能齐全、运转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确保能够按预案果断处置。指定专人负责网站投诉管理,加强网络舆情的搜集,及时回复、妥善处理“银川住建微博”投诉,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强化网络信息收集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流,依法规范管理网络,加强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有效应对网络突发事件加大正面宣传力度,维护网上舆论平稳有序,确保不发生网络舆情事件。 

  (三)大力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全面排查治理城市供水、供气、市政设施等市政公用行业安全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部位的监督检查,尤其要落实校园及周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限期修缮、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并完善学校周边道路安全配套基础设施,做好学校周边市政规划设计,确保学校周边污水、雨水排放通畅,尽最大努力消除各种极端天气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同时,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不断巩固和改善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状况,确保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照明、生活污水处理等安全运行。建立健全建设行业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建筑、市政及公用行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并组织演练,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严防发生安全事故。严格实施燃气市场准入清出制度,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依法对违章占压燃气管道、燃气设施的建(构)筑物进行清理,消除不安全因素,杜绝因违章占压燃气管线引发的恶性事故。加强对燃气器具市场的监管,继续清理整顿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严厉查处燃气器具安装维修市场的违法行为,确保用户使用环节的安全。组织燃气安全检查,重点加强燃气气源厂、输配管网、用户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督管理;加强对老旧燃气管网以及铸铁管道、调压站、阀门井、引入管等部位的检查,针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市住建局“双增双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织各相关单位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减少群体性信访事件和减少刑事(治安)案件增幅推进方案,明确目标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各相关业务科室及局属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以认识上的高度自觉确保执行坚决有力。  

  (二)狠抓落实、严格督查。各责任单位根据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细化措施,明确责任人员,逐项逐条抓好落实。通过日常安全检查、专项大检查等方式,对“双增双减”工作中的薄弱点、重点、难点进行摸底,积极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确保平安建设工作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双增双减”工作的督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做好资料的收集整理,促进活动深入开展。 

  (三)强化考评、巩固成果。对照“双增双减”工作的目标要求,在各责任单位自检自查的基础上,组织检查验收,作为年度评优评先和绩效考评的依据。同时,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反复抓、抓反复,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措施,实现长治久安。特别要重点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和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要紧盯不放,长期保持高压态势。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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