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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5-0028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5-09-18
责任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发布日期:2015-09-18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作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推进我市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工作,现将《银川市住建局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作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2015年9月18日 

  

银川市住建局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银川市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作方案》(银政办发[2015]11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银川市住建局实施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市政府要求,努力营造良好投资发展环境,改革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进一步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即“市场主体法无禁止即可为,政府部门法无授权不可为”。构建市场开放公平和规范有序,企业自主决策和平等竞争,政府服务高效和监管有力的新型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体制,加快推进“两优”投资发展环境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16年,审批范围进一步缩小,管理流程进一步简化优化。实行备案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全面实行同步“并联” 和限时办理,项目备案管理中涉及到的审批事项和审查环节大幅压减。 

  到2020年,项目管理的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和服务效率明显提高,政府备案前咨询指导和备案后监管能力进一步强化,行政效能显著提高,监督制约机制更加健全。企业投资项目管理事项网上办理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成立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志刚 

  副组长:杨  静、蒋  会、张克凡、张晓东、王志宏 

  成 员:时钦华、汤进忠、姚劲立、张新纪、石仁宝、李晓兰、孙  艳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法制科,办公室主任由李晓兰兼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房地产管理处、城建处负责配合市国土、规划等部门拟定涉及全市列入禁止用地目录、限制用地目录、违反国家建设用地政策、涉及城市核心区域建设的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目录。 

  房地产管理处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的通知》宁政发[2014]116号文件,配合国土、规划等部门拟定涉及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行政审批清单。 

  局机关各科室对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宁夏回族自治区企业投资项目核准限制和淘汰产业目录的通知》和宁夏企业投资项目行政审批清单(2015年本)和工作实际,制定负面清单目录。 

  局属负有行政审批监管职能的各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工作办公室制定负面清单管理事项和行政审批清单,明确审批类别、项目、文件依据、执行单位等内容。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科室、局属单位要充分提高对“负面清单”的认识,把建立负面清单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指定责任部门和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积极与自治区住建厅和市企业投资项目管理负面清单工作办公室加强沟通,确保工作按进度、要求保质保量完成。 

  (三)加强动态管理。在实行负面清单动态管理中,对有关法律法规取消的、与相关政策冲突的区域发展淘汰类项目,及时报送撤销;新增、调整的清单项目及时报送更新。 

  (四)加强效能考核。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落实建立负面清单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对工作开展不力、作风不实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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