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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5-0029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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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5-10-22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15-10-22 |
名 称: | 银川市住建局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银政发[2015]186号)精神,全力做好我局各项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任务
(一)深入推进行政审批改革。
1、根据区市有关精神,配合市编办,按要求做好取消下放行政审批涉及我局工作,确保及时衔接,无缝对接;做好已下放涉及房地产、建筑、市政、人防等方面17项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增强公共服务能力,避免监管和服务缺位、失位;结合工作实际,配合对继续取消下放市级审批事项提出合理意见建议。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行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公用事业科、供热物业科、人防工程科、指挥通信科
时间进度:2015年12月底前
2、严格按照市政府“三个清单”要求,全面清理我局的行政职权。各责任单位按照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先后顺序扎实开展工作。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流程,并适时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科室:局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建筑市场管理科、各相关科室
时间进度:2015年12月底前
3、对涉及我局房地产估价机构三级资质核准、燃气燃烧器具维修企业资质核实等两项行政审批事项,进一步创新和改进服务方式,加强制度设计,优化审批环节,减少办事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减少审批材料,切实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约束自由裁量权,经标准化促进规范化;加大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动态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行政审批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责任单位:纪检监察室、房地产行业管理科、公用事业科
时间进度:2015年10月底前
4、根据市政府工作安排,对地方性法规按年度立法计划及时上报市人大;对政府规章和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立、改、废”意见,并及时报市法制办;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审查、清理并上报。
责任科室:政策法规科、相关科室
时间进度:2015年10月底前
(二)深入推进投资审批改革。
1、认真执行《重点投资项目跨部门审批事项联合会审制度》,积极与行政审批服务局、发改委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涉及我局重点投资项目中存在的问题;配合行政审批服务局,简化办理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合力解决大型企业投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科、人防工程科
时间进度:2015年10月底前
2、鼓励和吸引社会资本通过多种方式与政府合作参与项目建设运营。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支持社会资本进入道路、桥梁、涵洞、地下管廓等市政基础设施,以及存量房回购、宁东余热利用、供水、污水处理等领域。
责任科室:城乡建设科、公用事业科、住房保障科、供热物业科、房投公司、地下管廓公司
时间进度:2015年12月底前
(三)深入推进收费清理改革。
1、按照“清费立税”原则,根据市责任单位要求,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编制公布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目录清单,明确项目名称、设立依据、收费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科室:计划财务科、建设市场管理科、人防工程科
时间进度:全年工作
2、严格整顿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并收取会费,以及强制企业付费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展览、考核评比、表彰、出国考察和强制赞助捐赠、订购刊物等行为。严禁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配合市责任单位完成相关工作。
责任科室:各行业协会
时间进度:2015年10月底前
3、严格执行“三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等前置费用后置收取的规定;以全市大干实干100天活动为契机,加大历年欠缴费用的清欠力度。清理规范具有强制垄断性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凡没有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及收费一律取消。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人防工程科、房产交易中心、有形交易中心
时间进度:2015年10月底前
4、开展收费监督检查,查处乱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各项收费。
责任科室:纪检监察室、计划财务科、审计监督科
时间进度:全年工作
(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
按照《2015年银川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积极推进建筑企业和房地产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市场主体信用状况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以企业公示信息抽查结果为基础,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构建跨部门执法联动响应及失信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在宽进严管中的作用。加强企业运营、信用监督,强化信息公示、信息共享、信用约束,努力构建企业信用监管机制。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行业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各行业协会
时间进度:2015年11月底前
(五)深入推进监管方式创新。
1、配合市责任单位,对清理整顿和整合我局各类行政执法队伍提出初步意见;配合做好探索跨部门、跨行业综合执法,减少执法层次,完善执法管理体制,提高基层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等工作,推进综合执法,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
责任科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房地产执法支队、建筑市场管理科、城乡建设科、公用事业科、人防工程科
时间进度:2015年10月底前
2、大力推行随机抽查、告知承诺、综合执法、信息披露、举报奖励、诚信档案等方法,在维护市场秩序促进公平竞争方面取得明显突破。
责任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供热物业科、公用事业科
时间进度:全年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立即进行自查。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对照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下属单位,立即组织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举措),于10月26日前将纸质和电子版报局办公室平静(6899985,电子版发至平台邮箱或pingj1020@163.com。
(二)全面进行整改。根据市责任单位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细化措施,全面整改存在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局纪检监察室将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实施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的责任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
(四)加强舆论引导。要及时发布权威改革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社会预期。加强改革举措的解读宣传,凝聚改革共识,形成推动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
2015年10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