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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5-00298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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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5-12-16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 发布日期: | 2015-12-16 |
名 称: | 关于成立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统筹推进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卫生计生、扶贫、工青妇等工作,加强综合管理,巩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经研究决定,成立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社会综合管理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李志刚 住建局党组书记、系统党委书记
副组长:梁海滨 住建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常务)
杨 静 住建局调研员
阎高华 住建局副局长
蒋 会 住建局副局长
张克凡 住建局副局长
张 静 住建局副局长
王志宏 民防局专职副局长
成 员:局机关各处室主管(副主管)、三个行业党委专职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梁海滨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晓东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根据区、市有关依法行政、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统战、民族宗教、卫生计生、扶贫、工青妇等工作要求和文件精神,研究和制定贯彻落实意见,全面安排部署,督促检查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做好统筹协调、督促落实、材料初审等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牵头成员科室:根据区市文件要求和领导小组的安排部署,牵头负责协调其他责任单位和有关下属单位,做好制定工作计划、完善制度规定、组织开展工作、报送阶段性和年终工作总结、收集整理汇总各类资料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具体工作如下:
依法行政工作,牵头科室:政策法规科;责任科室:各相关成员科室
信访维稳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公房管理科、城乡建设科、供热物业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质量安全科及相关成员科室
平安建设,牵头科室:建筑市场管理科;责任科室:局办公室、住房保障科、供热物业科、质量安全科
全国卫生城市创建工作,牵头科室:公用事业科;责任科室:局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科、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科、供热物业科
计生和妇女工作,牵头科室:局工会;责任科室:住房保障科、供热物业科、房地产市场管理科、建筑市场管理科、
扶贫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科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
统战和民族宗教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责任科室:各相关成员科室
双拥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单位:组织人事科、住房保障科、城乡建设科、机关党委、各基层党组织
信息档案保密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科室:各相关成员科室
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牵头科室:指挥通信科;配合科室:各成员科室
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科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各相关成员科室
行风政风工作,牵头科室:纪检监察室;配合科室:各相关成员科室
绩效考评工作,牵头科室:局办公室;配合科室:各成员科室
其他成员科室:积极配合牵头科室,协调下属单位,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工作开展情况;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因人员变动,成员自动调整,不再另行文。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