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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6-0071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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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6-01-13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公用事业处 | 发布日期: | 2016-01-13 |
名 称: | 关于2015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情况的通报 |
兴庆区建设交通局,金凤区、西夏区城管局,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和明确银川市区城市综合管理部分职责的意见》(银党发[2014]第15号)和市住建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的通知》(银住房建发[2015]824号)要求,2015年12月下旬,市住建局联合市信访督办局、市公安局组成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小组,对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工作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就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工作考核情况
考核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现场评议等方式进行。考核反映出各区、县(市)对物业管理工作提高了认识,给予了较高重视,取得了较好成绩,整体上较上一年有了很大提高,且工作中注重探索和创新,各自有亮点。具体如下:
(一)基本情况
1、健全了管理机构
各区、县(市)政府设置了本辖区物业行政管理部门,配置了人员。如三区二县均专门批准设立了事业编制的物业管理办公室(服务中心),人员编制在4-8名;灵武市由住建局下属房管所负责。三区物业办均指导各街道(乡镇)设立了物业服务中心(站),将物业管理工作延伸到社区。
2、完善了管理制度
各区、县(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均结合辖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物业管理制度和办法,进一步规范了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提升了物业服务质量。兴庆区建立了物业管理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物业公司档案管理申报备案督查制度;西夏区制定了《物业服务质量考评办法》,涉及检查内容共50项;金凤区制定了无物业小区考核办法,加强了无物业小区的日常管理,保障了老旧小区居民的正常生活;贺兰县建立了物业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实行日抽查、周小查、月大查,提升了服务质量;永宁县制定了《永宁县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及考核细则;灵武市出台了《灵武市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物业企业服务满意度测评清退办法》等管理办法。
3、物业管理覆盖面大幅提高
各区、县(市)物业行政管理部门将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民生工程,大力推广物业管理覆盖面,覆盖率达到85%-90%。对于无物业企业管理的小区,均能指导和协调街道(乡镇)物业服务中心代管,或实行业主自治管理,且物业管理由住宅小区向商业区、办公楼、学校、医院、场馆、广场及市政领域快速推广,物业管理在为增加城市就业、实现物业资产的保值增值、为居民创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丰富居民生活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愈加显著。
4、大力开展物业宣传和人员培训
各区、县(市)均能通过电视、微信、微博及宣传册、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加强居民对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居民对物业管理的消费意识和观念。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物业行政管理人员和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交流学习,提高了物业监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企业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
5、积极开展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各区、县(市)高度重视老旧小区改造,为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铺路架桥”,夯实物业管理基础,极大改善了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三区除按照市政府下达的计划任务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外,还通过辖区财政筹集资金扩大改造面;贺兰县筹集4380万元资金重点对老旧小区的外墙节能、屋面防水、给排水、照明及绿化等功能性设施进行改造;永宁县筹集6300万元资金对部分老旧小区进行了综合改造,效果显著;灵武市筹集了600万元资金对部分小区的供暖管网、给排水、绿化等进行了专项改造。各区、县(市)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均能组织社区或指导居民进行自治管理,巩固了改造成果,改善了居民生活环境。
(二)亮点工作
物业管理工作中,各区、县(市)都能以问题为导向,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探索和创新物业管理模式,推进物业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1、 西夏区委专题研究物业管理问题,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由城管、财政、执法、公安、民政、市场、街道(乡镇)等组成,该协调机构的建立,对及时、有效解决物业管理区域的矛盾纠纷,建设和谐社区发挥了突出作用;西夏区物业办会同辖区司法局,成立了物业管理纠纷司法调解中心,该中心设立在西夏区物业办,针对群众反映的重大纠纷矛盾及时调解,有效化解物业矛盾纠纷。
2、 兴庆区积极探索老旧小区的管理新模式,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优势,指导社区对改造后的老旧小区实行准物业管理,如永康南巷小区等,在原改造的基础上,又增设门禁等设施,提升了管理水平和业主满意度,业主物业费缴交率大幅提高,受到各级领导和外市县观摩组的广泛好评。
3、 金凤区以上海西路街道办事处为试点,探索建立了“六位一体”物业管理模式,并在辖区逐步推行,取得良好效果,得到群众满意。
4、贺兰县创新无物业小区管理模式,对全县无物业管理的小区,选聘专业公司统一进行管理,并制定收费标准,不足部分政府补贴;并组织开展物业评星定级活动,实行月考核,周通报,考核结果在全县公布,对考核不达标的物业公司要求限期整改,提升了物业服务水平和业主满意度。
5、永宁县注重业主物业管理消费意识的引导,对恶意欠缴物业费的业主,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由县委宣传部牵头,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进行公开曝光,对在职公职人员,将是否欠缴物业费与本人的评先评优相挂钩。
6、灵武市高度重视物业管理工作,市长牵头专题研究部署,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规范提升灵武市物业管理水平实施意见的通知》,建立了奖扶激励机制,对于优秀物业企业和老旧小区进行财政奖补;鼓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通过公示等形式催缴物业费。
(三) 存在问题
各区、县(市)在2015年的物业管理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1、各区、县(市)虽然设立了物业管理机构,但到位的编制人员较少,且大部分为临时聘用人员。两县一市更为突出,致使很多工作停留在表面,不能深入研究,扎实开展。
2、各区、县(市)物业行政管理人员的法规政策水平、综合素质及业务技能有待提高,投诉信访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对于群众反映的急难问题和矛盾纠纷,存在处理不及时、化解不力的现象。
3、物业服务质量和业主满意度有待进一步提升,各区、县(市)虽然在物业覆盖面上大幅提高,但物业企业管理水平还不高、物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还普遍存在,业主对物业企业服务标准和实际服务水平还存在较大差距。
4、各区、县(市)对辖区内物业企业的治安责任追究机制、文明城市有关指标和指数落实情况,检查监督力度还不够,物业管理工作档案资料需进一步完善。
5、两县一市对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的监督指导工作有待提升,业主委员会备案档案资料还需进一步完善且要统一标准。
6、两县一市物业主管部门未有效开展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使用管理工作,新建商品房配套设施不全、质量问题较多,损害了业主权益,给物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很大障碍。
7、2014年开始,我市已开始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含外地来银企业)实行信用信息监管机制,但各区、县(市)物业主管部门均未有效开展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的监管工作。
二、考核工作评定结果
(一)物业管理工作单位评定情况
先进单位:西夏区城管局、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达标单位:金凤区城管局、兴庆区建设交通局、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物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评定
刘建荣 金凤区城管局
马学军 兴庆区建设交通局
红 颖 西夏区城管局
何 邦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杨 波 贺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刘 波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马万峰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李 磊 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白 磊 兴庆区建设交通局
乔春玲 金凤区城管局
王 瑶 西夏区城管局
王晓君 永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 各区、县(市)要进一步提高对物业管理工作的正确认识,将物业管理工作作为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社会综合治理的重要组成内容,作为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健全管理机构、加强人员配备、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制度建设。
(二) 各区、县(市)要针对此次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制定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
(三)各区、县(市)要加强交流学习,勇于创新,尤其要学习借鉴本次考核中各区、县(市)已经探索开展的亮点工作,结合各自实际,进一步完善并推行,通过以点带面、以好带次的方式全面提升物业工作,努力开创物业管理工作新局面,为巩固我市文明城市成果、建设美丽银川、为市民创新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201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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