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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8-12331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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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8-03-15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15 |
名 称: | 关于举办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施工等企业负责人培训班的通知 |
各市、县(区)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交通局、宁东规划建设土地局、局属各有关单位,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2018年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018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区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及我市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要点,切实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促进施工、监理等单位行业自律,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在我市举办“全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人员、施工等单位负责人培训班”,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银川地区会场布置和会议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银川市辖区内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交通局、宁东规划建设土地局建筑管理科人员,所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所有监督人员;辖区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技术负责人;辖区施工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辖区监理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辖区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
二、培训内容
1.《宁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
2.《宁夏建筑工地扬尘治理标准化指导手册》
3.《建筑施工领域安全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双重机制"》
4.《宁夏建设工程实测实量质量标准化验收指导手册》
5.《宁夏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
6.《宁夏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导则》
7.《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管理办法》
8.《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检测试验信息管理实施细则》
9.《建筑材料唯一性标识现场取样管理模式》
三、培训方式
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中培训。
四、培训会会务组
为了确保此次培训会圆满进行,经研究决定,成立培训会务组。
组 长:杨 智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副组长:李国华 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主管
成 员: 孙 艳 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副主管
会务组办公室设在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科。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时间:3月20日—3月22日
培训地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19会议室
六、培训要求
1.各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交通局按照本《通知》要求组织辖区内参加培训的人员报名,填写《2018年住建系统教育培训报名表》,并将本地区的培训人员统计上报培训会会务组。
2.银川市辖三区范围内的建设单位(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技术负责人;辖区施工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辖区监理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辖区检测机构、预拌混凝土企业法人、技术负责人。由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负责通知并汇总报名表。
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建设监管人员各2人,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建设监管人员5名,宁东管委会、滨河新区建设监管人员3名。本次培训结束后,各市、县(区)、滨河新区、宁东管委会住建局(质量安全监督站)抓紧安排组织辖区内建筑从业人员培训。
3.各单位务必于3月16日下午18:00时前将报名表纸质版盖章传真至会务组(传真:6899925),电子版发送至ycszjjzlaqk@163.com。联系人:孙艳 联系电话:6899923
4.本次培训采取实名制(一人、一座、一席签),参加培训人员不得随意更改座位,不得损毁座位条,不得迟到早退和缺席。培训期间每天进行考勤,考勤结果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并上报区住建厅纳入年度考核。
5.本次培训不收取培训费用,食宿自理。
附件:2018年银川市住建系统教育培训报名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