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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9-0007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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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9-04-30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9-04-30 |
名 称: | 关于切实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住建局,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银川滨河新区建设园林水务局:
根据自治区住建厅,银川市安委办要求,现就做好“五一”节日期间及防汛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增强意识,强化主体责任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汲取往年事故教训,全面开展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五一”节日期间及汛期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开展监督检查。各在建项目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配齐管理人员、履行管理职责,落实关键岗位人员责任,督促企业全面落实持证上岗制度,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完善分级管控体系,加强安全生产隐患体系建设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原则,牢固树立安全发展观念,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建立起完善、有效运行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积极组织开展风险排查,通过风险管控,逐步由被动防事故向主动防隐患转变,实现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有效地减少事故发生。认真按照《宁夏建筑施工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评工作。
三、突出重点,强化应急管理
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参建方要对今年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逐一复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深入开展重大危险源整治,一是做好深基坑(槽)、地下工程和模板支撑体系等危大工程管理工作。深基坑要严格落实专家论证审查制度,严格实施基坑沉降监测。加强深基坑、深沟槽支护及基坑(槽)周边积水、排水设施日常维护。严禁在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防止因滑坡造成伤亡事故。二是确保起重机械使用安全,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维护保养、起重吊装作业等事故易发环节的管控。起重机械设备和脚手架的避雷设施必须完善,防止雷击事故发生;遇雷雨、大风天气要立即停止塔吊等室外高空作业,并切断电源,收起吊车吊钩,确保塔式起重机起重臂能够自由旋转;大风暴雨后,塔吊和脚手架要重新核实垂直度,超出规范允许范围要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三是严格按标准规范配置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用电,加强用电安全检查和日常管理;加强对工人宿舍、厨房、现场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的防火、用电、防煤气中毒等安全管理,不符合消防和安全要求的临建设施,坚决予以拆除;对现场板报、围挡、广告牌等要采取加固措施,防止倒塌伤人。四是加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施工现场要按照安全文明工地要求,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围档设置公益广告展示面积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50%(文字类公益广告留白处算入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公益广告有统一的规划设计,内容、色调且与周围的城市景观风貌相融合。围挡内容要与城市历史文化相承接、与市民接收方式和欣赏习惯相契合的自创公益广告作品。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强化监管,建立建筑施工工地、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源头把关、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的全流程监管工作机制,将扬尘防控责任落实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依据计划对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开展检查,对各类施工扬尘实行“一票停工制”,各类施工工地未能按要求完全落实防尘、抑尘、降尘措施的,立即实行停工整顿,并跟踪整改,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对建筑工地围挡、物料堆放、出入车辆冲洗、施工现场地面硬化、土方清运及裸露土地绿化固化等进行重点检查。
进一步深化和完善主管部门、企业、项目部“三级”应急管理机制,要求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组织机构建设、建立专业人员齐全的救援队伍、备足救援物资和设备、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同时做好节日期间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一旦发生事故险情能及时科学有效应对。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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