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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10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06-24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06-24
名 称:银川市2019年5月份物业日常巡查处理通报

银川市2019年5月份物业日常巡查处理通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进一步强化物业服务日常监管,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提高物业服务行业监管水平和服务效率,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健康发展。根据《银川市物业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建立全市物业管理项目日常巡查通报制度的通知》等规定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创建文明城市、物业标准化建设、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等各项专项活动要求,结合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物业日常巡查工作,现将5月份物业日常巡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银川市物业行业信用系统建设情况:截至5月底,纳入银川市物业行业监管平台的物业企业有397家,其中:兴庆区142家、金凤区136家、西夏区41家、贺兰县39家、永宁县26家、灵武市13家。

银川市物业企业信用信息备案情况:截至5月底,完善企业建档备案手续、领取企业信用信息备案表的物业企业共313家,其中:兴庆区114家,金凤区110家,西夏区24家,贺兰县36家,永宁县21家,灵武市8家。

二、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一)兴庆区、金凤区、贺兰县、灵武市物业日常巡查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见附件)。

(二)西夏区对辖区 49个物业项目进行巡查,下发《物业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8份,均按要求整改完毕;永宁县对辖区内25个物业项目进行巡查,下发《物业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12份,均按要求整改完毕。

三、电动自行车整治情况

兴庆区:截至5月20日,设置(新建)电动车充电设施491个;清理涉及违规停放电动车建筑169栋;清理涉及违规充电电动车场所507处;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辆696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826份。

金凤区:辖区内252个住宅项目(包括无物业管理小区)积极开展自查工作,共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辆1464辆,涉及楼栋数436栋。

西夏区:辖区共有5个小区增设电动自行车充电装置;物业服务企业共劝阻违规电动自行车充电 109 起。

贺兰县: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整治违规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460余辆,并联合贺兰县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街道社区及贺兰县电视台对辖区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私拉电线充电行为进行了集中整治。

永宁县:各物业企业积极清理楼道停放的电动车、自行车,对业主私拉电线充电行为积极劝导、制止,在巡查中,各小区私拉电线充电、消防通道堵塞现象均有减少。

灵武市:本月设置(改建)电动自行车棚8个,安装智能充电桩16组,清理涉及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车、自行车共2334辆,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1000余份。

四、物业项目消防及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情况

兴庆区:积极组织摸排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消防设备的运行隐患情况,开展消防演练,加强消防技能提升,开展用电安全宣传。

金凤区:积极开展商业建筑、小区消防通道及小区电梯专项治理工作,对辖区5个商业体的14个消防通道及辖区居民小区41处消防通道开展检查,对存在违规停放车辆或堆放杂物堵塞消防通道的,及时予以移除,切实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对17个小区存在安全隐患的25部电梯督促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均已整改完毕并正常使用。

西夏区:要求53 家物业服务企业对所管项目内的消防、电梯、电动自行车进行了排查检查,其中宁军园、芦花州安置区、新怡雅居、富润园、 西城府邸、国韵天成小区、锦润秀府· 秀园、 泾华园三期 A、B 区 8 个小区存在消防设施设备遗留问题。

贺兰县:对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下发《关于开展电气火灾防范检查工作的通知》,分两组对30个住宅小区电气火灾防范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下发《物业巡查限期整改通知书》30份,均已进行有效整改。

灵武市:各物业服务企业对小区内高层和小高层住宅的消防、电梯等认真排查,要求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对个人占用消防通道违规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的问题,要求物业企业立即进行清除,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五、物业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各县(市、区)通过制作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发放线索摸查表等方式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力度,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深入调查、精准摸排,主动排查物业行业内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对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加强行业监管,净化优化物业市场环境,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保障物业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截至目前,各级物业主管部门摸排、转办涉黑涉恶线索共计32  条,其中:银川市14条、兴庆区4条、金凤区4条、西夏区4条、贺兰县2条、永宁县3条、灵武市1条。

六、奖励通报

(一)积极参与开展党建工作的物业服务企业

对已成立党组织的宁夏久天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银川安馨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给予企业信用记分加5分的奖励并全市通报。

(二)展现物业企业良好形象,树立行业新风

根据首府绿化委员会《关于命名首府第24批园林式单位(居住区)荣誉称号的决定》(首府绿委发[2018]1号)内容,对获得“园林式居住区”称号的深圳市彩生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香树花城、宁夏嘉屋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亲水人家及获得“园林式单位”称号的上海芸绮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宁夏公安厅,给予企业信用记分加10分的奖励并全市通报;对获得“园林式居住区”称号中海宏洋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川分公司·莲湖花园二区和莲湖花园熙岸,给予企业信用记分加20分的奖励并全市通报。

七、各物业主管部门巡查通报存在的问题

兴庆区、灵武市、永宁县上报的巡查通报中存在上报企业名称不完整问题灵武市巡查通报中未赋扣分建议;永宁县巡查通报内容未涉及物业项目消防及电梯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西夏区未对巡查中发现的消防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以上物业主管部门分别进行全市通报,在年底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

八、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按照《银川市物业企业及物业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关于规范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经营行为的通知》,请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尽快完善信用信息备案手续,同时,监督开发建设单位、业主大会、产权人及相关单位选聘的物业企业,应当为纳入信用监管系统的B级及以上的企业。

(二)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辖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和线索排查工作,加大日常巡查力度,规范银川市物业行业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检查测评工作,切实提高物业服务质量,维护良好的物业市场环境。

对以上处理通报有异议的,请于3日内提供相关资料向项目所在地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附件:5月份各区日常巡查存在问题及处理意见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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