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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21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10-18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10-18
名 称:关于开展银川市建筑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关于开展银川市建筑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建设单位、监理、施工企业:

近期,随着气温下降,我市建筑施工项目将逐步进入季节性停工期。为认真贯彻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神,防范停工后发生因劳务劳资纠纷而产生群体性上访或恶意讨薪欠薪等不良事件的发生,顺利迎接住建部对我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工资支付工作综合验收,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和工资支付信息化管理,保障建筑企业和建筑工人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建筑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现依据住建部和人社部印发的《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和自治区住建厅印发的《建筑工作实名制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精神,决定开展全市建筑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工资支付工作专项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     

二、检查内容

施工项目及建筑工人信息采集录入情况(含关键岗位人员);考勤报送情况;分账管理情况;22%工程进度款拨付情况;工人工资银行卡办理及工资发放情况;工人维权牌告知情况;企业及项目建筑工人领导机构的运行情况;人脸比对考勤系统安装情况;考勤系统与监管平台的对接联网情况。

三、检查方法

一是企业自查阶段:各企业及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机构要按管理要求认识开展自查自纠(2019年10月18日—2019年10月23日)。

二是督查阶段:我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2019年10月24日—2019年11月2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各施工企业、项目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和保障工资支付的组织领导,按照实名制管理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逐项仔细地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自查自纠整改报告(包含对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及保障工资支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认真填写附件表格,并于2019年10月24日前将加盖公章的《银川市建筑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项目检查表》报送至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行业管理科(电话:0951-8594382)。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各督查小组要按照停工前的时间节点,依据实名制管理要求,严查企业和项目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项目要限期责令整改,建立清单,督促逐一整改销号。未按期整改、整改质量不高、拒不整改的企业和项目,要从严从重处理,为迎接住建部对各地区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情况进行验收打好基础。

附件:银川市建筑领域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项目检查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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