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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235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11-25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19-11-25
名 称: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安委办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迎接自治区安委办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巡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工作安排,自治区安委办将于近日开展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并按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安办〔2019〕115号)要求,对照检查内容及重点,提前准备汇报材料、相关资料、管理台账,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科室、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具体措施,全力推动迎接巡查考核工作顺利通过。

责任领导:陈进贤、张德华、李伟、闫军

责任科室及单位: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二、压实工作责任

(一)各科室、各单位要对照《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巡查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安办〔2019〕115号)、《2019年地级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细则》和《自治区2019年安全生产巡查工作方案》,做好资料准备和有关重点企业落实工作。

责任领导:张德华、李伟、任鹏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办公室、建筑管理科、物业科、房地产市场科、住房保障科、市行管处、质监站及物业服务中心

(二)各科室、各单位对照《银川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银安办发〔2019〕62号 ),准备开展施工工地、电动自行车、大型商业综合体、出租屋和校园周边经营性场所等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张德华、李伟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建筑管理科、物业科、房地产市场科、市行管处、质监站、物业服务中心及房屋产权交易中心

(三)对照《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银安办发〔2019〕126号)要求,准备采取有效措施遏制事故频发的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建筑管理科、市行管处

(四)对照《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党办〔2019〕118号),准备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工作情况的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张德华、李伟、闫军、任鹏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办公室、建筑管理科、物业科、住房保障科、政策法规科、房地产市场科、城乡建设科、科技节能科、市行管处及物业服务中心

(五)准备电气火灾综合治理(2017年以来)以及将电气线路改造纳入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排查整治的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张德华、李伟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建筑管理科、物业科、住房保障科、市行管处及物业服务中心

(六)准备对三区及两县一市监督、指导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情况的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张德华、李伟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建筑管理科、物业科、市行管处及物业服务中心

(七)准备在建工程的保温、防水、装饰及防腐材料的燃烧性等级是否符合设计要求的相关资料。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建筑管理科、市质监站

(八)准备行政审批档案,对消防安全严格把关或对不符合安全条件不予审批的支撑材料(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方面)。

责任领导:张德华

责任科室及单位:局建筑管理科、市质监站

三、工作要求

(一)各科室、各部门要针对考核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并于2019年11月18日前准备好相关资料备查。

(二)各科室、各部门要指派专人与局建筑管理科及时联系,确保该项工作落实到位,保证我局在全区年度巡查考核中取得良好成绩,对在考核中出现问题的单位及个人将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9年11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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