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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9-0026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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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19-12-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19-12-23 |
名 称: | 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
为有效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排查治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按照《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抽检的通知》要求,我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于近期对市辖三区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通过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市辖三区在建工地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抽检,重点对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高处作业吊篮进行检查。本次共抽检塔式起重机68台、施工升降机56台、物料提升机15台、高处作业吊篮511台、现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103份,拟对起重机械存在安全隐患突出的15家企业进行诚信扣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方式
从抽检情况来看,大部分施工企业能按照要求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措施,但仍有部分企业和管理人员思想不重视,存在未及时检修、维护安全装置等问题。
一是部分项目塔式起重机存在附墙件自制、标准节锈蚀、标准件螺栓松动、基础积水等问题。二是部分项目施工升降机存在报告资料与现场实体的设备编号不统一、超重保护装置使用不规范、基础围栏不全、层门安装不规范等问题。三是部分项目物料提升机存在未设置司机操作棚、吊笼门损坏、未设置缓冲器、安全停靠装置失效等问题。四是部分项目高处作业吊篮存在安全锁未标定、手动释放装置未安装、指示灯损坏、安全绳固定不规范、悬挂机构不规范等问题。
针对以上突出问题,对重庆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万科城市之光小区2#楼、江西中云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银川江宁国际酒店用品商贸城二期项目37#综合楼、浙江创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银川兴庆万达广场2#金街等15个项目作出诚信扣分处理,并责令其中5个项目限期拆除隐患设备,并退场。
三、工作要求
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建筑起重机械租赁企业要对照此次通报反馈问题,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消除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隐患,规范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及使用,杜绝事故的发生。我局将按照《市住建局冬季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有关要求,继续加大对冬季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对检查中存在安全生产隐患或整改缓慢的企业和项目从严从重处理,对情形严重的通过诚信扣分、媒体曝光、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处罚等方式予以惩处,确保冬季施工平稳有序进行。
附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拟诚信扣分汇总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