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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20-00100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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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0-10-0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0-10-03 |
名 称: | 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国庆、中秋”期间开展住建领域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通知 |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刻吸取山西太原台骀山滑世界农林生态游乐园有限公司“10·1”火灾事故教训,扎实推进国务院、自治区在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的安排部署,认真落实陈润儿书记和咸辉主席关于抓好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批示指示精神,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市辖三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持续稳定,我局决定成立督查组对市辖三区在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范围
银川市辖三区在建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项目工地。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督查检查领导小组
为顺利推进本次督查工作,成立银川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督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贤
副组长:张德华、闫军
成 员:丁志国、姚劲立、魏震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住建局建管科,张德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组织实施、协调推进。
(二)成立督查检查组
督查工作共分四个检查组,各检查组人员构成如下。
第一组:在建市政项目督查检查组
组 长:魏震
成 员:马经中、杨珂
第二组:兴庆区在建房屋建筑工地督查检查组
组 长:王占胜
成 员:王勇、薛世鹏、杨潇、吴红波、杨龙
第三组:金凤区在建房屋建筑工地督查检查组
组 长:丁志国
成 员:马谦、刘儒强、包全峰、郑建鹏、赵建安、
孙志伟、吴春利、马维杰
第四组:西夏区在建房屋建筑工地督查检查组
组 长:陈东屹
成 员:武晨、白永卓、张彧、安孟轩
三、督查内容
(一)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及职工培训教育情况。重点检查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履职、上班打卡,确保疫情防控和质量安全责任落实到位。“三类”人员和特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对施工现场全体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培训教育;是否配备并组织学习《工程质量安全手册》。
(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各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是否编制消防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是否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危险场所附近动用明火;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是否配置充足,布局是否合理,是否已编写消防应急预案,应急物资是否准备充足,已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危险性较大隐患管控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深基坑(槽)、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悬挑脚手架、起重机械“驾驶员面部识别设备”安装、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等危大工程管理是否到位;检查脚手架架体、临边防护是否到位,安全防护用品使用是否合格,是否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危化用品是否按规定管理使用等。
(四)安全隐患整改情况。检查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凡是隐患整改不到位、隐患未消除、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施工。对督察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予以从严从速从重查处;对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严格列入清单并及时整改,对尚未完成整改销号的,加强跟踪检查;对安全隐患按期未消除的,坚决予以停工整改;对查出隐患不制定整改措施或不执行整改要求的企业或个人,要严肃追究责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深入推进,见底见效。
即日起我局将开展督查检查工作,各企业项目要高度重视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各项要求迅速组织人员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安排隐患要立查立改。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计划,不得盲目赶进度、抢工期,切实提高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施工期间,各方责任主体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落实领导带班检查制度,及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我局将对存在问题整改缓慢、拒不改正的项目采取诚信扣分、停工整改等方式严肃处理,扎实推进我市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0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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