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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21-00137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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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1-09-23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1-09-23 |
名 称: | 关于印发《银川市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安置方案》的通知 |
各相关单位:
为扎实做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解决轮候保障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规范保障房分配、安置程序,确保住房保障政策公平、公正、公开实施,现将《银川市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安置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2021年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安置方案
根据保障房项目已交工房源现状,结合我市轮候保障家庭情况,提出如下实物配租安置方案。
一、配租对象
(一)取得《住房保障证》,正在享受租赁补贴但未预配租的保障家庭;
(二)取得《住房保障证》,未预配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
(三)具有保障资格,曾实物配租放弃安置满1年以上的保障家庭;
(四)取得《银川市新就业人员承租保障性租赁住房凭证》,未实物配租的人员。
二、配租房源
已交工并具备安置入住的凤徕湾、乐想天诚、红宝锦绣河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三、配租方式
(一)按照疫情防控要求,为避免人群聚集,本次乐想天诚公租房项目由已参加意向登记的轮候家庭先进行自主选房,剩余房源考虑采暖期将至,可由其他轮候家庭及新就业人员自主选取。
(二)凤徕湾、红宝锦绣河畔公租房在新就业人员选取结束后,剩余房源考虑采暖期将至,可由保障家庭自主选取。
四、配租原则
(一)房源套数与保障家庭户数基本一致原则。
(二)家庭人口与户型对应原则。家庭人口按《住房保障证》和住房保障信息系统登记一致为准。乐想天诚1口人及以上家庭选配建筑面积为57.37—58.56平方米房源;红宝锦绣河畔1口人及以上家庭选配建筑面积为49.9—51.28平方米房源。
(三)孤寡、老年残疾等特殊家庭优先低楼层原则。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中孤寡、老年或视力、肢体残疾(1-3级)等居住高楼层有困难的家庭,可优先选择低楼层房源。低楼层房源是指高层和小高层6层以下(含6层)房源。低楼层房源有剩余的可由其他轮候家庭及新就业大学生选取。
(四)意向顺序原则。选取房源先后顺序按照意向登记打分高低为序;相同分数的保障家庭按照取得《住房保障证》时间先后为序;同时取得《住房保障证》的家庭以申请人身份证出生时间,年长者排前为序。
(五)自主选房原则。本次房源由意向登记家庭按照打分高低顺序选择,选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的,由其他轮候保障家庭和新就业人员直接选取。
五、配租流程
(一)通知轮候配租家庭提供《住房保障证》、低层次优先等相关证明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意向登记,并对意向登记进行梳理、打分、排序。
(二)将选房顺序名单和房源在宁夏政务服务网(http://zwfw.nx.gov.cn/nxzw/news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5540)和公租房APP上公示3天,并发短信通知保障家庭在公示期结束后进行选房。
(三)现场选取房源的保障家庭对配租结果进行确认,并填写选房确认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房的保障家庭,由替补家庭依序选取房源,每个已意向登记的家庭只可以选取一次房源。
(四)若全部房源选取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由取得《住房保障证》的家庭及符合条件新就业大学生选取。
六、配租结果
对保障家庭自主选取房源结果进行现场确认,保障家庭确认签字后不得更改。
七、办理配租入住手续
(一)住房保障服务大厅对发证时间超过3个月的家庭住房、收入、车辆、社保、公积金等情况进行资格联审。
(二)住房保障服务大厅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配租的家庭携带《住房保障证》、身份证及户籍(或居住证)等资料,5个工作之日内到指定窗口办理入住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资格,房屋由住房保障中心收回并另行分配。
八、放弃配租
退出并放弃配租的保障家庭,提交书面放弃申请,近期不再轮候。
此配租方案由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