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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21-0015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1-10-20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1-10-20
名 称:关于全力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关于全力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坚决阻断疫情传播,捍卫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现将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压实疫情防控责任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好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督促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立即行动起来,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在属地街道、社区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大对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日常巡查,对未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企业要督查其立即整改。各物业行业协会要加强行业自律,积极发挥作用,引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街道、社区落实防控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应积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和属地街道、社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防止疫情蔓延扩散。

二、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一)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督促辖区物业服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部署要求,发挥物业服务企业的优势,在履行法定职责的同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强化联防联控,积极配合属地社区做好外来人员排查登记等工作,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管控力度,严格落实人员车辆进出登记、健康码核验、体温检测等工作。对境外、中高风险地区来银返银人员,要依照相关规定,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机构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重点人员闭环管控措施。

(二)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楼梯间、楼栋大堂、电梯轿厢等公共区域及重要部位消毒消杀、垃圾分类清运等工作。根据保洁、保安等服务人员的数量和承担防控工作的需要,提前储备好必要的防疫物资,完善应急预案,切实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各物业管理协会要引导和帮助各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人员培训,努力提高疫情防控业务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发挥行业宣传动员作用,归纳整理疫情防控信息和培训知识,向行业进行发布,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疫情防控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减少聚集活动,暂停举办大型会议、大型培训等线下活动。要加强对企业从业人员自我防护,加大防疫物资储备力度,配置适量的口罩、防护服、一次性手套、酒精、消毒液、体温检测设备等防疫物资,确保工作有序开展。同时,在满足疫情防控要求前提下,广泛开展防疫宣传教育和知识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日常操作流程,做好个人及家人的自我防护工作。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加快推进从业人员疫苗接种和重点人员定期核酸检测工作,实现“应接尽接”“应检尽检”,确保员工心理和身体健康。加强对职工的日常管理,减少人员流动,坚持非必要不离银,如无特殊情况,请勿前往疫情发生地区。对从业人员自10月1日以来有前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市、嘉峪关市、内蒙古自治区额济纳旗等地旅居史以及其他中高风险地区的,要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及时摸排上报。

三、加大督查检查力度

我局将组织专项督查小组,对各县(市)区物业管理区域内疫情防控工作开展随机暗查,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年度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压实责任,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日常巡查、检查力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政策文件规定,对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通过信用扣分、约谈企业负责人、行政处罚、列入“黑名单”、清退物业项目等措施,督促企业落实好相关工作。

请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于每周三下午18:00前,将本周疫情防控开展情况、日常检查情况报至市物业服务中心赵文雅处汇总(电话:6899972)。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0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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