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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2-00269 | 效力状态: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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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04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发布日期: | 2022-11-04 |
名 称: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银川市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银川市完整社区建设 试点工作的通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更好为社区居民提供精准化、精细化服务的重要指示要求,建设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完整居住社区。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办科〔2022〕48号)以及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宁建(科)发〔2022〕 16号)要求,自2022年10月开始在银川市开展以完善社区服务设施、打造宜居生活环境、推进智能化服务、健全社区治理机制为主要内容,为期2年的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
请各县(市)区高度重视,按照市住建局、民政局等18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印发<银川市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行动方案>的通知》(银住建发〔2021〕223号)要求,由辖区住建部门牵头,紧密联合民政部门结合属地实际,三区各选取2个社区、两县一市各选取1个社区开展试点建设工作。同时,编制试点方案,明确试点目标、试点内容、重点项目、实施时序和保障措施,并于2022年11月14日(星期一)前,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将试点工作相关材料及表格(附件1、附件6)上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2023年开始,每年6月5日、11月5日前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政局报送本县(市)区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情况和典型案例。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
尹伊 0951-6899931 电子邮箱:ycswyfwzx@163.com
银川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与社区治理科:
文化雷0951-6888759 ,电子邮箱:ycssqzl@163.com
附件:1.2022年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实施计划表
2.完整社区建设试点选择有关要求
3.银川市完整居住社区建设标准(试行)
4.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完整社区建设
试点工作的通知》
5.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自治区民政厅《关于组织开展完整社区
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
6.完整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日常联系人信息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民政局
2022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