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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3-00482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1-07-30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1-07-30
名 称: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做好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建(科)发〔2021〕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和申报要求,积极开展辖区内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工作并推荐到我局,我局将择优选取1-2个项目参与全区竞争性评审。由于申报周期紧,请各单位提前与我局沟通,相关资料请于2021年8月16号之前报送至银川市住建局科技节能科,逾期申报的,不予受理。

附件:《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自治区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财政支持可再生能源应用试点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宁建(科)发〔2021〕19号)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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