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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4-0013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03-28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3-28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产交易场所张贴《存量房交易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在房产交易场所张贴《存量房交易安全风险提示》的通知

三区住建局、房地产协会: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房屋交易及资金安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银川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该办法已于202271日起施行。

三区住建部门、房地产协会应当监督中介机构在门店醒目位置张贴《存量房交易安全风险提示》(附件),持续加大房屋交易相关政策宣传力度,保障群众房屋交易资金安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328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醒您

为您提供免费资金监管账户

广大买卖房屋群众、各房地产市场参与主体: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购房的合法权益,确保群众房屋交易及资金安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银川市自然资源局、银川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合印发《银川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试行)》(银住建发〔2022150号)。该办法已于202271日起施行。现就存量房交易重要环节风险提示如下:

一、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找房的,首先确认房地产经纪机构公示材料是否齐全,包括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明、从业人员的资格证。

二、购房人在购房时要仔细查看房屋状况,详细了解所购买房屋的权属情况、建筑年代、土地使用期限,是否存在欠费(包括水、电、暖,天燃气、物业费)、卖方户口是否迁出等。

三、购房人在购房时,首先确定卖方身份,查看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等原件,核对不动产权证书上的房主与卖房人是否同一个人;其次要确定所购房源是否属于限制上市交易的房屋;最后确认所购房屋是否能够办理二手房贷款手续。

四、在进行存量房交易时买卖双方应充分阅读和认真理解买卖合同内容,做出真实意思表示,全面了解房屋状况,评估法律风险,不要轻信经济机构和人员的口头承诺,要把口头承诺落实到合同条款之中。

五、选择房地产经纪机构撮合成交的,建议选择交易资金监管。确需自行给付的,请务必充分评估风险,注意房屋交易资金安全。购房者切记不要将购房款打入经济机构公司账户或交由经济机构代为保管,购房者可通过差额和全额两种方式将房款交给买卖双方在银行设立的监管账号或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免费资金监管账户,最大程度地保护自身利益。买卖双方可选择在银川市民大厅A3厅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签约、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协议签订、监管资金缴存等各项业务。

六、如购房人发现经纪机构或经纪服务人员存在代收房款以及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房屋所在辖区住建部门投诉举报;发现涉嫌诈骗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七、存量房交易资金免费监管账户。开户名称: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账号:106066953749 开户行名称:中国银行银川市金凤支行营业部

投诉电话: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899924

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8966406

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5011862

银川市西夏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3072256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咨询电话:

银川市房屋产权交易管理中心5555447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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