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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4-00137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04-03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4-08
名 称:银川市2024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银川市2024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稳市场、防风险、促转型工作,更好满足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切实落实融资协调机制。科学确定支持项目白名单推动一项目一方案支持融资需求,成熟一批,推送一批,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对开发建设暂时遇到困难的项目,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新增贷款等方式予以支持。

二、实施房贷利率动态调整机制。落实新发放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动态调整机制,对于评估期内(上季度末月至本季度第二个月为评估期)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

三、提高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个人购买自住

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夫妻均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80万元提高90万元二孩家庭、三孩及以上家庭贷款额度分别额外上浮10万元和2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贷额度,在最高贷款限额内,由不高于缴存职工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25倍提高到30

四、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20251231,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五、允许土地出让金分批缴纳。对新出让的房地产开发用地项目,允许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土地竞拍保证金最低比例不低于挂牌起始价的20%,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一个月内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后,可容缺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剩余土地出让金须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

六、优化住宅配套充电桩比例。新建住宅小区按车位数100%负荷(7KW/个车位)安装专用变压器及出线柜。管道和桥架等其他充电基础设施要按100%预留空间、荷载。出线柜出线敷设至防火分区,按车位数20%布设分流箱。

七、提高预售资金精细化管理水平切实落实好《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确保按时竣工交付,保证工程质量,实现交房即交证。引导企业注重信用建设,根据企业信用情况适当调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额度,实行预售资金差异性监管,在每个拨付节点的最低留存比例可降低5%。允许因特殊情况出现延期交付风险的项目应急使用预售资金。

八、优化房地产市场营商环境。水、电、气、暖专营单位要主动靠前服务,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高效、快捷服务,同时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费,完善价格形成机制,规范价格收费行为,降低房地产开发成本。

九、进一步规范房地产经纪收费。根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合市场供求关系等因素合理确定经纪服务收费,鼓励按照成交价格越高、服务费率越低的原则实行分档定价,严肃查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价收取经纪服务费的行为。

十、推动房地产企业转型升级。引导房地产企业由购地开发投资为主转为购地开发和购地开发与建设改造投资并重。支持房企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改造等 三大工程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630日。《银川市推动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银住建发202397及《进一步促进银川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银住建发2023229相关政策延续至2025630,如有政策表述不一的,从优从高执行如遇上位政策调整,按上位政策执行。灵武市、永宁县、贺兰县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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