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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4-00350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12-11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12-23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评标专家评标缺席迟到的通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评标专家评标缺席迟到的通报

各评标专家

    保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科学、规范、有序开展,提高评标质量和效率。市住建局根据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的出勤记录(7-11)月份统计情况,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关于强化自治区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执纪行为监督管理的通知》(宁发改法规〔2021821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专家(7-11)月份出勤记录迟到、缺席不良行为给予通报批评。

望各评标专家严格自律,以此为戒,增强评标工作的责任感,自觉遵守评标纪律,共同推进建设工程领域健康发展。

附件:综合评标专家库专家参加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迟到、缺席情况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11日    

(此件公开发布。联系人:韩璐,5556782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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