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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5-00001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12-25
责任部门:银川市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5-01-06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建设、施工、监理、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

根据《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冬期施工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银住建(建)发202461号)工作部署20241291213我局对进行冬施工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开展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共25家,进行冬期施工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有宁夏华洋砼业有限公司、宁夏志辉建材有限公司、宁夏众科商砼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本次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质量管控、冬施措施落实、扬尘治理等主要内容进行逐一检查。

从检查的整体情况来看,受检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基本能够按照冬期施工的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组织开展生产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冬期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冬期施工方案,推动落实,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做冬期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扬尘治理等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个别受检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仍存在质量安全工作方面的薄弱环节银川金华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进行冬期施工安全教育培训,搅拌楼下热水储存间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预拌混凝土冬期施工技术交底无针对性;宁夏幸德源砼业有限公司无冬期施工安全教育培训记录,水泵房存放润滑油等杂物,防冻泵送剂未能提供进场第三方复检报告等。

三、处理措施

依据《银川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管理办法》《宁夏回族自治区预拌混凝土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本次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银川金华城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宁夏幸德源砼业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在信用评价工作中分别扣除1.5分。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开展冬期施工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要求,聚焦基础管理、日常防控、应急处置,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冬施工安全有序。

(二)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要认真分析总结,扎实落实整改,对照问题清单逐一销号,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制定有效防范措施,防止类似问题反弹

(三)我局坚持以安全生产隐患零容忍的态度狠抓安全生产,各预拌混凝土(砂浆)生产企业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守安全生产底线思维,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1225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孙思楠,689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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