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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5-00155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5-12-26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5-12-26 |
| 名 称: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整治暨建筑保温材料整治典型案例的通报(第四期) | ||
各县(市)区、园区住建部门,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城镇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方案》(银住建发〔2025〕174号)精神,扎实推进全市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重点整治工作,强化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提升工程质量水平,现将近期查处的住宅工程质量易发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永泰城(御龙湾)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永泰城(御龙湾)小区项目于2016年分批完成竣工验
收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正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宁夏五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自交付以来,市住建局频繁接到小区居民投诉,反映室内墙面裂缝、顶棚裂缝及顶棚漏水等质量缺陷问题,质量保修期内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施工单位维修处理。导致业主长期重复投诉,存在推诿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二)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市住建局于3月28日向建设单位永泰房地产集团(银川)有限公司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建设单位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局于5月8日将其违法线索移交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依法进行查处。
二、中梁印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中梁印住宅小区于2023年7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银川市梁辰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陕西华山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苏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小区交付使用以来业主频繁的通过各种平台途径投诉地下车库渗漏水、室内墙面裂缝、顶棚裂缝、顶棚漏水、装饰层空鼓脱落、走道墙面空鼓等各类质量缺陷问题。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存在推诿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二)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市住建局于6月19日向建设单位银川市梁辰置业有限公司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建设单位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局于8月14日将其违法线索移交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依法进行查处。
三、臻园(枫丹壹号)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臻园(枫丹壹号)小区于2021年至2023年期间分批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宁夏优创置业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巨正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二局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常州明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自交付以来,市住建局频繁接到小区业主投诉,反映房屋室内墙面裂缝、室内顶棚裂缝、房屋漏水、下水管道返水等各类质量缺陷问题,而建设单位宁夏优创置业有限公司未及时组织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导致业主长期重复投诉,存在推诿履行保修义务的情况。
(二)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市住建局于9月10日向建设单位宁夏优创置业有限公司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完成整改。建设单位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局于10月10日将其违法线索移交银川市兴庆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依法进行查处。
四、万科畅想苑22#公租房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万科畅想苑22 #公租房于2025年1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宁夏万悦房地产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宁夏现代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投入使用以来,市住建局接到该公租房居民集中投诉,反映室内地漏堵塞、管道漏水、卫生间地面渗漏、室内用电插座损害、窗户损坏等质量缺陷问题,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二)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市住建局于10月29日向建设单位宁夏万悦房地产有限公司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宁夏万悦房地产有限公司出具维修方案,并限期整改完成。如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五、印象华府小区项目
(一)基本情况
印象华府于2023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建设单位为宁夏德現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黑龙江省云河建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施工单位为宝康市政园林发展有限公司。投入使用以来,市住建局接到该小区居民投诉,反映屋面排烟道与排气道未高出女儿墙等质量缺陷问题,不利于排烟换气,对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二)处理决定
针对上述问题,市住建局向建设单位宁夏德現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建设单位宁夏德現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维修方案,并限期整改完成。如未按期完成整改,我局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进一步措施,切实保障业主合法权益。
六、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建筑单体综合整治改造项目
(一)基本情况
金凤区2025年老旧小区建筑单体综合整治改造项目—清华苑等9个小区改造工程一标段,建设单位为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监理单位为中海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宁夏达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月20日,银川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项目的外墙保温建筑绝热用石墨改性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板进行了现场抽样检测,检测结果不合格。现已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完成的外墙保温拆除完毕,并将现场不合格保温材料做退场处理。
(二)处理决定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之规定,该项目施工单位宁夏达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在施工中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针对上述问题,市住建局于10月28日向施工单位宁夏达源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发《建设工程责令整改(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并于11月5日将其违法线索移交银川市金凤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依法进行查处。
七、工作要求
各参建单位要深刻认识住宅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切实履行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施工单位主体责任和监理单位监督责任。对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应第一时间组织维修,严禁推诿扯皮、拖延整改,确保业主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同时,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特别是对保温材料、防水工程、管道安装、装饰装修等易发问题环节,要加大检查频次和检测力度,杜绝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从源头上防范质量隐患。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