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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6-00023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6-02-06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2-06 |
| 名 称: | 关于调整2026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收入审核标准的函 | ||
银川市辖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按照《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人均收入应当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倍。根据国家统计局银川调查队公布数据核算,2026年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家庭收入审核标准由上一年度的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5330元,调整为本年度人均月可支配收入低于5580元。
以上标准自2026年2月10日起执行。
专此致函。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