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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6-00074 | 效力状态: | 有效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成文日期: | 2026-06-10 |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日期: | 2026-06-12 |
| 名 称: | 关于公开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AAA级、B级、C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的通知 | ||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深入贯彻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十五五”规划关于实施物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的部署,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市场经营行为,构建诚信守法的市场环境,促进物业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物业企业服务质量、合同履约、投诉处理、违法违规行为查处记录等情况形成信用信息数据。现将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AAA级、B级、C级信用信息评价结果予以公布(数据统计截至2026年6月1日)。
一、公布范围
按照《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对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AAA级、B级、C级信用评价结果以及未完成信用建档的企业名称予以公开,未公开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为AA级、A级。
二、信用信息情况及监管措施
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由高到低为AAA级、AA级、A级、B级、C级,分别对应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对不同信用等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差别化监管。
(一)AAA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共75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激励措施:
1、在行业内予以表扬,在媒体上予以宣传;
2、实施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
3、在有关评先选优时予以参考;
4、鼓励建设单位、业主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优先考虑;
5、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二)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共40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惩戒措施:
1、实施强化监督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
2、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县(市)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可以视情况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整改;
4、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共11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惩戒措施:
1、实施重点监督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
2、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3、县(市)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约谈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整改;
4、县(市)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向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提示信用风险;
5、评级结果纳入评先选优参考范畴,从严审核;
6、鼓励在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时纳入参考范畴,从严审核;
7、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等规定的其他措施。
(四)已纳入银川市物业信用监管系统,未完成信用建档的物业服务企业共177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加大对物业市场的巡查,对未完成信用建档已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应采取相应措施,督促企业及时完成信用建档工作。
(二)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应对信用等级为B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针对性监管,通过优化检查频次与覆盖范围,提升监管精准度。督促企业对照不良信用信息制定措施弥补不足,提高服务质量,视情况可约谈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法定代表人,责令整改。
(三)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对信用等级为C级的物业服务企业应按照上述的措施予以执行,并将不良信息通报相关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委员会,提示信用风险。此类企业在信用评分中反映出较为明显的管理问题和服务质量不足,需引起高度重视并立即进行整改,对其实施重点监管,增加检查密度,拓展检查覆盖面。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应高度重视信用管理工作,主动配合信用信息采集与更新,切实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对于信用信息的采集、录入、公开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附件: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AAA级、B级、C级以及未完成信用建档企业名单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