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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2-02576 发布日期:2012-03-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建设局综合处
名 称:银川市建设局印发关于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银川市建设局印发关于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属各单位,市建筑行业党委

为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根据《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银财发【2012】66号)要求,现将《银川市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银川市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保障公民对财政预算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加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银川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12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的通知》(银财发[2012]66号)精神,结合我局部门预算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建设局部门预算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一、部门预算公开的基本原则

(一)谁编制谁公开。预算编制的主体就是公开的主体。

(二)合法合规。预算信息公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真实完整。预算信息公开内容应当明确具体,真实可信,完整准确。

(四)规范便民。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要通俗易懂,形式要行之有效,程序要规范严谨,便于社会公众获取和读懂预算信息。

二、部门预算公开的主要内容

(一)部门基本信息表。反映本单位的人员、车辆等基本信息

(二)部门预算收支表。反映本单位预算的收支总体情况。

(三)项目支出预算明细表。反映本单位管理的预算项目支出用途、内容、政策依据和政策标准情况。

三、部门预算公开的主要方式

预算公开的形式:在银川建设网站上开辟专栏公开和在本单位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开。

四、部门预算公开的基本程序

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便于操作和监督的预算公开程序,确保预算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平稳推进。同时,必须严格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由局计划财务科编制预算公开方案,经分管财务负责人和分管政务公开负责人审核后,送局主要负责人审定后实施公开。并送市财政局备案。

五、预算公开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预算公开领导小组,徐庆局长任组长,尚志勇副书记、蒋会副局长任副组长,杨小虎、李志峰、史进录、张新纪、李小兰、马英为成员,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保预算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加强保密审查。预算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保密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完善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从严把关,确保不因部门预算公开导致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涉案信息泄露。

(三)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预算公开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与人大、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公开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

(四)加强公开时效。按照规定的公开程序,做到经常性工作长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保证预算信息及时公开、及时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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