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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5-00185 | 发布日期: | 2015-03-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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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财务审计处 |
名 称: | 2015年银川市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预算公开明细表 |
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公开的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银川市人民政府党组关于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银政党组发【2015】32号),按照《关于银川市本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的通知》(银政办发【2014】25号)内容,我办2015年部门预算信息进行全面公开。
银川市房改办隶属住房保障局的参公事业单位。核定全额预算事业编制20名。
领导职数:主任1名(由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兼任),专职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4正1副。内设4个科:综合科、房改管理科、政策指导科、资金科。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关于城镇住房制度的方针政策,制定本市城镇住房制度的方案和各项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宣传解释本市房改的各项政策规定;培训各系统、各单位的房改工作人员。
(三)负责经济适用住房的销售管理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资格审查。
(四)负责本市房改范围房改资金使用监管,确保房改资金的良性循环。
(五)负责测定公有住房年度售价和年度提租幅度,组织各系统和单位房改时出售公有住房的价格评估。
(六)负责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补贴发放和资金管理工作;审批市属企业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方案。
(七)参与制定和规范房改中公有住房出售后的服务措施。
(八)承担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69.78本支出169.78出67.6万元。基本支出中:
在职人员基本工资29.33万元,生活补贴31.93万元,工作津贴19.07万元,年终一次性奖金2.44万元,个人生活取暖6.69万元,
住房公积金10.52万元,
退休人员31.94万元,退休人员取暖费2.66万元,遗属生活补贴1.16万元
在职人员医疗6.67万元,公务员补助8.92万元,工伤补助0.32万元生育补助0.32万元,
一般公用支出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工会经费0.06万元,退休经费0.97万元,职工教育1.03万元,福利0.08万元,其他5.17万元。
因为单位发生费用额度较小,基本以百元为单位,2015年公用经费与2014年比较,公务用车运行费和招待费用都没有变化。单位年度内无出国费和会议费用。
我办预算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上报部门预算资金和项目资金,财政核对并安排下发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三公经费”开支。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