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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2-00022 发布日期:2022-03-1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名 称:银川市住建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住建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1年,市住建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和全面依法治市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全面依法行政,规范权力运行,完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各项任务落实,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建设目标方向更加明确清晰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局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局党组召开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对全局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研究安排。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努力在学深悟透弄通上下功夫,在推进住建法治建设过程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持续推进法治建设的统筹谋划。我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行政工作,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谋划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完善市住建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方面,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坚持议事决策的原则和程序,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实行集体研究,自觉规范权力运行,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走深走实

()坚持依法行政,法治制度机制建设更加系统成熟

1.着力完善市住建系统政策法规体系建设。为进一步解决好城镇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新修订的《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于2021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研究行业领域现状,报请市政府修订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并组织做好前期调研准备工作。

2.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我局于2021年制定了《银川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试行)》,明确市住建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具体包括:决定城乡建设、房地产业发展、建筑业监管、住房保障、物业管理方面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决定在银川市实施的投资额在5000万以上的重大公共建设项目;制定有关公共服务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我局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均通过公众参与、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同时,要求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必须参加各类重大行政决策讨论会议,参与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及各类合同协议。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明确规定我局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须经过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会议审议,不得签署公布。严格落实《市住建局关于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对已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均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行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审议,并在我局官网面向社会公开,不存在与上位法相悖、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情形,2021年我局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备案率为100%。同时强化规范性文件清理

4.全面健全法律顾问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选聘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银川)律师事务所和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2021年局法律顾问参加各类重大决策讨论会议40余场次,参与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7件,审查各类合同协议120余份。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重大决策均由局政策法规科和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无决策严重失误或违法决策情形。

5.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所有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和答辩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不断规范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提升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行政应诉出庭率达到100%,同时认真做好行政应诉报备工作。

()坚持行政执法,推进公正文明执法更加严格

1.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检查人员全部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组织系统全部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资格清理并做好执法证年审、新申领工作。经清理,我局现有持证人员115名。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政务公开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银川住建政务微博主动公开我局职责职能、执法依据和流程、举报投诉电话、权责清单、监管清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随机抽查名录库、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不良行为诚信扣分等;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共为执法人员配置30台手持执法记录仪,强化日常执法检查记录工作推行“互联网+建筑大数据”信息化监管模式。通过特种设备监控、环境远程监测、农民工实名制、预警信息、日常建厂等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工地”在线监控系统,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控和记录,提高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和精细化管控。目前已在玺云台北区四五期项目、世茂铂悦府二期项目等240多个项目安装了智慧工地监控系统,覆盖率达到了85%以上,强化行政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全过程记录;做出的重大执法决定均由局政策法规科和局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交局务会进行集体讨论研究,无决策严重失误或违法决策情形。

(四)坚持改革牵引,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更加高效透明

1.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类项目已完成全过程电子化,可以开展银川市远程异地评标工作;将特殊建设工程项目的消防验收纳入到工程竣工验收环节同步推进,同步办理,大幅缩短工程项目后期验收的时间。对一般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采取缺项资料一次性告知制度,提高企业的办事效率。简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要件,对工程竣工备案缺项资料内容进行一次性告知,让企业“少跑路”;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申请受理资料由10项简化为3项,缩短了消防验收办理时间;持续推进“四减一优”政策,让群众少跑路,压缩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工作时限,审核时限由原60个工作日缩减为45个工作日;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备案已取消,按照防雷设施工程属于电气工程的一个分项工程纳入日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不再进行专项验收及备案。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已取消专项审查,纳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一并进行;我局对建设工程公开招标备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建设工程招标直接发标备案、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注册、住房保障申请备案5个办理事项实现承诺告知制,加快审批办理进度,提升服务企业效率;依托宁夏建筑市场监管服务系统、银川市智慧工地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银川智慧工地检测管理、起重机械备案注销管理等平台,及时共享政策信息,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2.积极探索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创新体制机制。一是开展政策进企业活动,深入一线帮助房地产企业透彻、准确地把握政策要求,对企业在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方面存在的异议进行现场解答,并提出意见,使企业在房屋销售过程中避免因为对政策的误解而引起群众的投诉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响应企业需求,为企业办实事,多次组织工作人员和开发企业、银行多方专题研究在资金监管中开展银行保函业务的相关事宜,有效地为企业盘活资金、缓解压力,解决了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延时服务不打烊,推进机关作风持续转变。住建局下属产权中心积极推行延时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只跑一次,进一步强化工作人员服务意识,提升服务效能。四是加速推进“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工作落实,2021年4月通过智慧房产银川站点的上线运行,实现银川三区开发企业房源销售情况的及时公示,让房地产交易信息更加公开透明,有效消除了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等的现状,规范了开发企业捂盘惜售、一房多卖的不当行为持续优化办事群众关注度高、办事频次高的业务流程,2021年9月依托信息化手段,推出房屋备案信息掌上查询服务,业务办理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线上、线下同步查询,大大减少办事群众大厅排队等候时间,极大提高房屋备案证明查询效率,推进个人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取得新进展五是针对中小企业在房地产项目遇到经营困难和建设难题,依托预售资金监管制度,住建局坚持一事一议,在保证资金监管制度有效落实的情况下,为企业提供政策帮助,帮助企业纾困解难。

(五)坚持厉行法治,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更加主动到位

1.完善监督机制。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制定《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受理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电话等监督渠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做好件件有回复。依法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积极办理和落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我局承办自治区、银川市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共42件,其中包括自治区人大建议政协提案7件,银川市人大建议10件、政协提案25件。我局承办的42件建议提案已全部办理完毕。

2.积极做好政务公开。我局通过政务公开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银川住建政务微博、《银川住房和建设》刊物等多种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2021年我局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平台发布政府信息646条,报送政务信息131条,充分保证了政府信息的公开、透明、高效。

(六)坚持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深入普及。

1.以重点工作为核心,开展重点领域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围绕社会和谐稳定开展主题法治宣传。加强对建筑工地、房地产市场、物业小区和住房保障小区等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增强法治意识,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知识竞赛活动,加强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二是围绕安全生产开展主题法治宣传。结合“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11·9”消防安全教育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为建筑工地办实事”活动,为银川市辖三区在建项目免费发放国家卫生城市、食品药品安全区的宣传资料以及《宁夏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指南》、《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等图书资料,共计挂图6000余张、图书2000余本;采用微信公众号、银川市智慧工地工作平台、微信工作群等多种方式分别对1400余家企业进行线上建筑行业法规及民法典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推动落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防范消除安全隐患,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三是深入学习宣传住建领域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住建领域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促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

2.开展重点对象普法宣传一是进一步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进一步完善学法用法制度,完善以案释法制度,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学习,不断加强法治队伍建设和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试合格率100%。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局属行管处、质监站工作人员多次来到全市新建、续建市政项目,通过悬挂横幅、摆设咨询台和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形式,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复工复产知识问答》《工程质量安全手册》等与农民工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并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途径、遭遇拖欠工资时如何维护合法权益,以及签订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等热点问题进行耐心细致讲解,引导农民工在遇到纠纷时合法、理性维权。除此以外,企业和农民工发放了《诚信宣传手册》,倡导企业及个人树立以“诚信为本、操守为重”的观念

3.丰富宣传形式,提升宣传效果。一是结合住建行业特点,加大宣传力度先后来到宁夏医科大学、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通过召开座谈会、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对新就业大学生申请条件、流程和房源相关情况及租金优惠等政策进行宣传政策,进行引导;在日常质量监督工作、冬期施工质量专项检查、建筑消防验收过程中对建设项目及施工、设计、及监理工作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行业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法治意识;为加快我市物业行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深入物业小区开展物业行业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根据12345平台及窗口工作中反馈最多的咨询问题,编制了《房屋交易综合知识》宣传彩页,通过开展政策宣传进社区、进大厅专项行动,面对面地向社区居民和办事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二是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宣传。针对物业管理、房屋质量、建筑市场、住房保障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银川晚报》等报刊进行宣传普及,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利益诉求;通过银川住房城乡建设网、银川住建微博、《银川住房城乡建设》杂志,对房地产开发、建筑企业、物业服务、住房保障等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提高建设各方责任主体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三是通过“以案释法”进行普法教育。全面落实以案释法工作主体责任,在监督检查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过程中,通过现场观摩会、案件通报等方式强化关于遵守工程法定建设程序等方面的教育宣讲,增强了法治宣传的效果。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大力完善法治建设机制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局党组党工委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完善局党组党工委领导工作机制,召开专题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充分发挥局党组党工委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层层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职责加强局党组党工委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印发《市住建局2021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到绩效考核目标,与全年工作要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每年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向上级部门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在“银川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紧抓学法教育。准确把握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牢牢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带头学,室有计划地学,同时以“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学院”“银川市智慧普法云平台”等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开展行政监管人员法律培训和廉政教育,完善以案释法制度,重点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处罚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讲座,多渠道宣讲《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思维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存在的不足

2021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在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随着政府职能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有限的监管人员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监管压力责任重大,监管方式手段较落后,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和措施比较单一;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适应新形势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也有待进一步创新发展,宣传形式需进一步创新,宣传途径需进一步发掘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依法治国、依法治区会议精神,加强开拓创新,狠抓工作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是强化树立法治意识。加大机关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培训,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国家大法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加强行政监管人员法律培训和廉政教育,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是创新行业监管方式。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参考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或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类监管,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监管的全流程执行反馈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准确更便利的服务。

三是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四是加大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坚持不懈地开展群众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持续加强系统普法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同时,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时间相结合,积极推进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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