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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4-00097 发布日期:2024-02-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2023年,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和银川市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法治银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银川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紧紧围绕银川市住房城乡建设中心工作,全面提升银川市住建系统行政水平和治理能力,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贯彻学习

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履职必修课,不断以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引领实践。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制定印发《银川市住建局2023年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认真开展专题学习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政策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理论武装,全面准确学习领会实质要义,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2023年党组会议集中学法19次;党组(党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2次,学习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11次;局机关组织“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类行业法律法规专题学习12次。

(二)坚持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1.着力完善市住建系统政策法规体系建设。制定报送住建领域地方性法规立法计划,提请制定《银川市城市更新条例》《银川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银川市海绵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提请修订《银川市建筑节能条例》《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和《银川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2.健全重大事项决定制度,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制定了《银川市住建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制度(试行)》,明确市住建系统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重大决策均通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程序,无决策严重失误或者违法决策情形。全面健全法律顾问制度,选聘宁夏辅德律师事务所、德恒(北京)律师事务所为我局常年法律顾问单位,今年局法律顾问参加各类重大决策讨论会议35场次,审查各类合同协议共226份。

3.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研究审议,向社会公布的程序制定,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明确规定我局制发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要经过局政策法规科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的,不得提交会议审议,不得签署公布。2023年我局制发规范性文件4件,向市政府备案率100%。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1.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监督管理,在日常监管中发现违法违规案件线索及时向综合执法部门移送,2023年截至目前共移送案件线索132件。认真落实涉企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制定《银川市住建局2023年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工作工作计划》《银川市住建局关于加强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切实加强我局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制定印发《市住建局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等九项行政执法制度,制定《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通过政务公开栏、局官网、政务微博等主动公开职责职能、执法依据和流程、监督电话、权责清单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象库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及抽查结果、不良行为诚信扣分等信息。推行“互联网+建筑大数据”信息化监管模式,提高施工现场管理能力和精细化管控。目前银川市辖三区建筑工地安装并对接行业监管部门设备共计272台;视频监控共接入203台,正在运行203台,强化行政监管信息化建设和全过程记录。

(四)坚持普法先行,强化法治宣传教育

一是深入落实普法责任制。建立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细化普法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对三区民政部门、街道、社区人员开展培训23场;开展“法治进社区”“法治进工地”活动42次,发放各类法治宣传资料18000余份,公众号普法宣传115次,共对辖区88个在建项目进行宣传,张贴标语360条,采用电子屏滚动宣传《民法典》《安全生产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知识的在建项目48个,对约3575名农民工进行普法宣传。二是扎实推进“八五”普法工作。根据《关于在全市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银党发〔2021〕33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三是加强重要节点普法。将《民法典》《宪法》《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为学法普法的重中之重,列入年度学习计划,带头学习。四是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2”防灾减灾日、“6·16”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进工地、进社区、进网络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五)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营造便民高效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加强中介机构监管。2023年共对1家招投标代理机构扣除诚信分300分,扣除从业人员个人4人信用分30分。二是试点推行“评定分离”。2023年以来开展“评定分离”项目92个。三是推行保证金免缴制度。实行免缴投标保证金的项目135标段。四是推进电子保函制度。实行电子保函的195个标段,为企业节约投标保证金约19037万元。五是实施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与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的联合验收。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资料收讫由原来规定的10项,自2021年7月起,按规定优化为3项。六是深度推行“带押过户”过户服务。截至目前,办理带押过户262户,办理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共20户,监管金额2181.7万元。七是建立“交房即交证”服务专窗,首次登记时一并收取开发企业的转移登记委托书和承诺书。八是推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关政务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全面落实13件“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国家试点方面。九是推行银川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远程异地评标。2023年以来开展异地评标项目198个。十是行业标准化考评引领示范。2023年全市(含两县一市及苏银产业园)申报2022年度企业质量安全标准化考评259家,申报建筑施工标准化项目137个、申报绿色施工工地考评项目94个、申报工程质量标准化考评项目89个。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核心作用

(一)大力完善法治建设机制。切实履行局党组书记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完善局党组领导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局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二)层层压实法治建设职责加强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制定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法治建设纳入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到绩效考核目标,与全年工作要点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形成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配合、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每年定期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进行自查总结,向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报送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并在“银川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向社会公开。

(三)紧抓学法教育。制定《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学法计划》,定期开展中心组理论学习,领导带头学,科室有计划地学,同时以“宁夏干部教育网络培训学院”“银川市智慧普法云平台”等平台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国家机关学法用法制度。

(四)高度重视行政应诉工作。2023年我局共发生行政诉讼案件86件,胜诉72件,撤诉9件,政府信息公开撤销5件;发生行政复议6件,驳回对方申请5件,1件在审理程序中。所有诉讼案件均在法定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和答辩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着力防范和化组解行政争议,不存在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情况。同时,认真贯彻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或相应人员行政应诉出庭率达到100%。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我局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在稳步推进,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仍需进一步提升;随着政府职能由注重事前审批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的转变,有限的监管人员与繁重的监管任务不相匹配,监管压力责任重大,监管方式手段较落后,事中事后监管理念和措施比较单一;普法工作点多面广,工作量大,任务重,特别是对于如何进一步提高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努力,适应新形势的法治宣传教育载体也有待进一步创新发展,宣传形式需进一步优化,宣传途径需进一步创新。

四、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自治区党委第十三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法治银川建设规划(2021-2025年)》《银川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 (2021-2025年)》《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部署要求,狠抓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全面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进一步健全落实领导责任制及开展中心组学法制度,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全面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水平。加大机关公职人员法治思维和行政能力培训,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大法、党内法规和行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加强行政监管人员法律培训和廉政教育,完善以案释法制度,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创新行业监管方式。结合行政审批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三权分立”后的监管新模式。坚持以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为抓手,扩大事中事后监管覆盖范围,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参考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标准或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建立完善分级分类监管的全流程执行反馈机制。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等级相结合,根据监管对象信用状况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准确更便利的服务。

(四)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在重大公共决策中发挥积极作用的制度机制,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着力实现决策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

(五)继续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加强行业依法治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规范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市住建领域法治建设突出问题,实现改革与法治同步建设,同时,坚持法治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推进银川市住建领域法治建设取得新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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