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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067 发布日期:2019-04-17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非公企业行业党委:

现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点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实施“七五”普法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我局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区、市有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以提高我局干部群众法治素养为目标,以依法规范权力运行为重点,以创建法治政府示范单位为契机,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深化“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我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坚持服务大局,大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会议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市委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精神。提高政治站位,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增强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突出学习宣传宪法。继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全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12.4”国家宪法日等宪法集中宣传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宪法意识。

3、深入学习宣传与本单位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提高社会公众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发展繁荣、民族和睦、宗教和谐、社会稳定。学习宣传自治区和银川市地方性法规和规章,促进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贯彻执行。坚持道德和法治相结合,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全民思想道德水平,引导人民群众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二、坚持强化主题宣传教育,努力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继续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落实《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宪法、民法总则和环境保护法纳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网络培训学习考试课程。继续运用网上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法系统,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开展“学习宪法法律进机关”主题学习宣传活动,在局系统广泛开展宣传宪法、学习宪法和践行宪法。局属各单位根据自身普法责任和工作实际需要,邀请普法讲师团成员或法律专家,开展法治讲座、专题培训和主题报告等活动。

2、积极开展“法律八进”。将“法律进单位”与干部教育实践大讲堂相结合,“法律进社区”与老旧小区改造、规范物业管理相结合,“法律进企业、进单位”与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监管相结合,“法律进工地、进宗教场所”与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相结合。局属各单位开展年度专题法治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积极引导和帮助服务对象、管理对象、公民学法用法,推动“法律八进”由“进”到“驻”转变,实现普法常态化。明确本单位法律法规学习内容、要求和考核等。坚持每年组织专题学习不少于4次。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常态化,搭建干部学法用法交流平台,加强对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3、推进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局属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我局普法职责任务,形成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要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详细梳理负责执行的法律法规,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计划、社会普法实施方案,明确普法对象、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及时建立普法工作台账,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夯实法治工作基础

按照市人大立法计划,组织做好《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工作;报请市政府新出台《银川市存量房资金监管办法》,建议修改《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银川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管理办法》、《银川市污水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明显不适应住房城乡建设实际、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地发行法规或规章。根据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需求,对我局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提出清理意见。认真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的“三统一”制度;严格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进行论证、合法性审查、公开征求意见、集体审议,并在“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站面向社会依法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备案率为100%,且没有与上位法相悖,没有违法设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选取示范项目,继续争创2019年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法治意识得到普遍增强,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增强。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属重大决策,均需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则》规定依法作出,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合同谈判等工作中的重要审查作用。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依法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自觉履行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着力防范和化解行政争议。

四、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进一步简政放权,着力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规范权力运行、提高行政效能。结合机构改革,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避免管理真空;对下放的审批事项督促衔接落实,同时,对我局保留的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要求,积极探索行政审批、日常监管、行政执法“三权分立”后的监管新模式,强化审批、部门监管、综合执法协调联动和配合,加快构建起联动、协调、规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积极推进“不见面”审批改革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市住建系统80%政务服务事项不见面办理。

五、完善执法协作机制,推进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银川市综合行政执法配合协作机制(试行)》及《银川市综合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办法(试行)》,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与综合执法部门执法协作,共同依法履行综合行政执法各自职责,保障综合执法工作有效实施。加强日常监管,发现违法违规线索,按照案件移送机制及时进行移交;加强部门联动,对于需要联合执法的案件,及时通知综合执法部门,落实联合监管机制;加强协助配合和协调会商,推进重大联合执法工作开展,落实执法协助机制。在履职过程中,注意做好记录,收集证据,互通信息,资源共享,确保综合执法工作无缝衔接,顺利推进。

六、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创新监管服务方式

加强依法行政监管力度,以维护公共利益和规范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秩序为目标,加强房地产市场、建筑市场和工程质量安全、物业等方面监管力度,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纠正,并移送综合执法部门查处。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信用监管,推行监管信息化手段应用和监管信息公开,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协同高效的监管方式,完善监管体系;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强化监管手段,丰富监管载体。

七、深化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行业诚信水平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物业行业、建设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强化行业信用管理,加强房地产企业、建筑业企业、物业企业和物业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和评定,研究制定适用本系统的信用信息管理和应用的制度框架、运行模式、实现与自治区信用信息库的联网和信息共享,使企业信用与招投标、评优评先等挂钩,营造守信褒奖、失信惩戒的市场信用环境。开展“信用银川诚信营商”诚信建设万里行·银川宣传周活动,引导和规范社会信用行为,营造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提升企业信用管理水平;完善红黑名单认定制度,以信息整合、红黑名单、联合奖惩、信用修复、建筑市场和房地产市场重点领域失信专项整治为抓手,开展失信专项治理,督促失信企业信用修复。通过安装“小程序”发起联合奖励和联合惩戒,推动信用记录在行政管理领域的利用,完善跨部门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八、切实加强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组织指导

局属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结合上年度在开展此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2019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或计划,并于2019年4月20日前报送至局政策法规科。同时,强化部门职责,按照“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细化责任分工,采取具体措施,全面落实“七五”普法规划任务,加强依法行政,不断提升行政服务、行政执法能力,促进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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