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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9-00138 发布日期:2019-07-26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关于2019年蓝天保卫战 水污染防治 生态立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银川市住建局关于2019年蓝天保卫战 水污染防治 生态立市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扎实推进住建系统2019年度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攻坚、生态立市战略相关工作,根据市委办、市政办《关于印发<2019年度银川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2019年度银川市生态立市战略实施>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银川市住建局关于2019年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生态立市工作实施方案》。现将该方案随文印发,请严格对照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银川市住建局关于2019年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生态立市工作实施方案》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建局关于2019年蓝天保卫战、水污染防治、生态立市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生态立市战略,践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根据市委、市政府《2019年度银川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9年度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安排》、《2019年度银川市生态立市战略实施方案》等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9年底,绿色建筑标准严格执行落实;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力争达到6个标准化;第一再生水厂项目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建设;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的丽子园泵站溢流问题得到有效根治。全面落实生态立市战略、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年度各项考核指标达标。

二、工作任务及分工

(一)牵头工作任务

1.全面推行绿色建筑。严格执行65%居住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推行绿色建筑。2019年起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新建建筑设计阶段绿色建筑设计标准执行效率达到55%。

责任科室:科技节能科、建筑市场科

责任单位:市行管处、市质监站

2.加强施工扬尘治理。全面提升施工扬尘管控水平,建立工地动态管理清单,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工地全面落实“六个100%”的扬尘防控措施,占地面积超过4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面积超过20000平方米的建筑工地安装扬尘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备,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对扬尘防控措施达不到要求的工地一律责令停止施工,并按照《宁夏施工企业和监理企业不良行为记录认定标准》对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诚信扣分,情节严重的,将违法线索移交综合执法监督局。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期间,停止各类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施工(特殊项目除外)。

责任科室:质量安全科、城建科

责任单位:市行管处

(二)配合工作任务

3.加大产业布局调整力度。推进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生态环境风险隐患、群众反映强烈的大型企业搬迁改造,完成方案确定的年度搬迁任务。

配合科室:质量安全科

配合单位:市行管处、市质监站

4.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以柴油为动力的挖掘机、装载机、推土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为重点,强化执法监督,试点加装尾气净化治理装置;对尾气排放不达标的,进行强制治理,未经检验合格的,要求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配合科室:质量安全科、建筑市场科

配合单位:市行管处、市质监站

5.实施城乡生态绿化三年行动计划,强化外围防沙治沙和荒漠化治理。加大城市周边重点扬尘易发区绿化管控力度。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

配合科室:质量安全科、城建科、物业科

配合单位:市行管处

6.强化城镇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强化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进一步完善、提升、优化城镇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加快建设第一再生水厂,补齐短板。

配合科室:城建科

7.持续推进河湖长制任务目标落实。重点对围垦湖库、侵占水域、乱占岸线、超标排污、非法采砂、违法养殖等问题加大查处整治力度,全面取缔所有入湖排污口。

配合科室:城建科

8.进一步深化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黑臭水体沿岸生活污水全部纳入城市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系统或分散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杜绝污水直排;清理水体两岸违法建设项目,实施水体和岸带生态修复;加快完善清污分流工程和沟道底泥清淤工程,加大沟道水生态修复工作。

配合科室:城建科、质量安全科、建筑市场科

配合单位:市行管处、市质监站

9.优化生态布局。积极开展《银川市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三区三线”划定成果,2020年底前完成规划报批工作并严格落实。

配合科室:城建科

10.加快推进“碧水工程”。进一步加强城镇集污管网建设和生活污水治理力度,加快建设第一再生水厂,提高中水回用率,确保达到年度目标。

配合科室:城建科

11.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加快推进丽子园东街泵站污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工作。

配合科室:城建科

12.推进生活方式转变。广泛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绿色出行等创建行动。通过在新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消息、评论、新闻报道、微信、微博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广大市民树立绿色着装、绿色饮食、绿色居住、绿色出行、绿色采购、绿色旅游理念,转变生活方式。推进生活方式绿色化,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绿色出行、健步走等活动。

配合科室:局机关各科室

配合单位:局属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针对牵头的工作任务,由局各分管领导牵头,各责任科室、责任单位严格对照工作任务,实行清单制管理,细化责任人、工作措施和阶段性工作任务,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同时,要加强对各县(市)区的工作指导,落实工作任务。针对配合的工作,各科室、各单位要与市直相关部门、辖区政府主动沟通对接,密切工作配合,全力配合各项任务落地落实,形成联动共治、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信息报送,准确掌握情况。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责任科室、单位要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汇总统计,全面掌握阶段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认真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推进措施,并及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按规定时限及时报送。

(三)严格目标考核,强化工作落实。将该项工作纳入各科室、各单位绩效考核内容,由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组织人事科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工作推进缓慢的、滞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推进不力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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