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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9-00211 | 发布日期: | 2019-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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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邵峰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系统各党委、总支、支部:
因机构改革及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审核、局党组研究,决定:
邵 峰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免去组织人事副主管(副科长)职务;
李晓兰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建科)科长,免去政策法规主管(科长)职务;
李晶晶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免去四级主任科员;
金 宁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务审计科科长,免去计划财务主管(科长)职务;
张新纪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科科长,免去房地产行业管理主管(科长)职务;
高德峰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房管理科科长,免去宜居主管(科长)职务;
魏 震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乡建设科科长;
李国华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管理科科长,兼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非公企业行业党委副书记,免去质量安全主管(科长)职务;
姚劲立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管理科科长,免去建筑市场主管(科长);
曹 杰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节能科科长,免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供热物业科室负责人、二级主任科员;
温童辉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
高 亚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高崧山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刘 英聘任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建筑节能科科长;
卜翔颖聘任银川市住房保障中心副主任、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科副科长(挂职);
免去任淑娟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事主管(科长)职务;
免去丁志国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住房保障主管(科长)职务;
免去刘 涛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综合事务主管(科长)职务;
免去汤进忠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用事业主管(科长)职务;
免去孙 艳任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副主管(副科长)职务;
免去平 静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级主任科员;
免去杨建民银川市建筑行业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委员职务,解聘副主任职务。
以上人员中:邵 峰、李晶晶、魏 震、曹 杰、温童辉、刘 英、卜翔颖任职试用期为一年;刘 英、卜翔颖聘任期为三年,聘期内享受相应待遇。
中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19年10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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