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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5-00234 发布日期:2015-08-20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名 称: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闭会期间代表第4号建议的答复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闭会期间代表第4号建议的答复

屠国建、马咏晖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闲置七年之久的楼房尽快利用的建议收悉。现就凤凰碑西南角商业楼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08年为迎接自治区"五十"大庆,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由我局组织实施凤凰碑西南角环境改造项目。该项目位于凤凰碑西南角,解放西街以南、凤凰南街以西、育新巷以北、长城宾馆以东,总用地面积10933平方米,建设总建筑面积为11985.31平方米,分二期建设,其中:商业楼地上3-4层、10199.01平方米(其中一期项目占地4767.4平方米,建筑面积6421.31平方米;二期项目占地3165.6平方米,建筑面积3777.7平方米),地下机动停车场一层、1786.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883.29万元,全部为框架结构。该项目一期工程于2007年11月开工建设,2008年9月竣工。二期工程于2011年4月开工建设,2011年年底竣工。 

  二、资产处置情况 

  因该项目用地为划拨土地,按照市政府意见,对商业楼进行拍卖,拍卖资金用于缴纳土地出让金和建设费用。一期商业楼已于2011年9月由市财政局以协议拍卖方式出售给宁夏建昊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签订协议,售价为1亿元,首笔购房款1000万元及土地出让金已缴市财政。我局于2013年5月专题请示市政府对二期商业楼进行拍卖,经市政府批示同意公开拍卖,目前市财政已启动二期拍卖程序以及资产确认工作。 

  因此,该商业楼无法直接改建成社区文化活动场所。 

    

  联系人及电话:谢敏   6899985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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