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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5-00218 | 发布日期: | 2015-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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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91号提案的答复 |
马占豹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建筑工地及未开工工地土方和建筑垃圾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按照标准化工地建设要求和“蓝天工程”要求,积极采取以下措施,不断加强建筑工地管理和未开工工地土方、建筑垃圾管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要求。今年初,我局就制定了《2015年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成立了银川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了“4个100%”工作目标,即施工工地周边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并与施工企业签订《201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各项规定,加强施工工地的场地管理,避免土方和建筑垃圾随意堆放,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二、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主体责任。3月份我局组织开展了银川市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检查,7月份又组织开展了开展银川市在建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督促落实文明施工管理及标准化工地创建,严厉打击建筑市场活动中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资质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3月份集中对全市17处裸露堆场进行了调查与整治,5月份再次对全市在建工地堆土及非在建工地裸露堆场进行了专项摸底排查,对于属于在建工地的裸露堆场已要求建设施工单位限期覆盖,逐一销号。对于非在建工地的堆土或建筑垃圾摸排情况已转相关部门。
一是要求全市所有工程项目责任单位制定扬尘污染防治方案,根据施工工序编制施工工期内扬尘防治任务书,实施扬尘防治全工程管理,责任到每个施工工序。各中队建立所管辖区建筑扬尘污染防治档案;二是各施工企业严格按照《银川市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出入口设置标准的通知》的规定,设置围墙封闭施工,用混凝土硬化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和出入口道路,出入口安装使用标准化车辆冲洗设施,安排专人对出场车辆进行清洁,并采取有效防尘措施;三是对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要采取喷洒扬尘抑制剂固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对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应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或采取覆盖、洒水措施。四是在雨天、风力达到5级及以上的天气禁止进行土方开挖及混凝土运输。
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积极处理相关投诉。一是每逢5级以上(含5级)大风或下雨天气,通过短信平台发布预警信息,要求各建设项目做好扬尘控制工作,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对裸露土地覆网防尘,雨天严禁进行土方拉运作业;二是及时调查、处理、回复微博等各类信息平台的相关投诉,与广大市民共同维护好银川市环境。
四、强化监管,加大处罚力度。将施工现场土方管理、扬尘控制和车辆出场清洗检查工作列入常态化管理,各中队每周至少进行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检查一次。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纠正和处罚。对建设工程实施差异化管理,对因扬尘污染等原因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受到两次全面停工整改的列入C类工程,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随时跟踪督查,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到位。对于未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及“4个100%”标准要求的施工单位,函告建设单位暂缓支付安全生产措施费。
非常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闫军 6899837
201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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