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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议案建议提案办理
| 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5-00250 | 发布日期: | 2015-08-31 |
|---|---|---|---|
| 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民防局)综合处 |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第3-56号提案的答复 | ||
唐晓棠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建筑工地施工行为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明确要求,加强管理。年初我局与各施工企业签订《2015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等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依法承担文明施工责任,对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责任制,将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落实到每个工程现场,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求监理单位必须落实文明施工的监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严格履行监理职责,督促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对未按标准和要求施工的工程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单或暂停令; 要求施工企业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
二、强化监管,严格执法。
今年以来,我局认真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和2015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年活动要求,深入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八大专项行动,落实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等全过程质量管控,坚决打击建筑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执行施工许可制度,严厉查处无证开工和建筑工程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按照“4个100%”标准要求加强现场扬尘治理。启用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软件管理系统,健全工程质量监督和监理机制。开展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专项治理行动。加快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制度。3月份我局对三区两县一市和开发区、滨河新区788个单位工程进行了春季复工抽查,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99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书43份,强制停工87项,对不在现场履职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予以记分和通报批评。6月份组织开展了全市在建工程综合执法大检查、工程检测机构和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质量专项检查,检查在建单项工程1581个、检测机构22家、预拌混凝土企业43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513份,强制停工138项,对5家严重违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认真查找质量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市场行为,推动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三、规范管理,切实落实。在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中,我局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规定的生产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纠正和处罚。根据存在的问题对建设工程实施差异化管理,将建设工程分为A、B、C、D类工程,对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或受到两次全面停工整改的列入C类工程,列入重点监控对象,在定期检查的基础上随时跟踪督查,确保工地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到位。
联系人及电话: 闫军 6899837
2015年8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