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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6-01844 发布日期:2016-08-02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答复

市工商联: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解决房地产和建筑业融资难问题》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金融局承办,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办,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自治区、银川市政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我局结合本市建设行业实际,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标准,通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着力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公平的信用环境。 

  一、严格执行信用评价标准,加强企业动态管理 

  目前我局使用的是自治区住建设厅建立的“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按照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统一的诚信信息平台、统一的诚信评价标准、统一的诚信法规体系、统一的诚信奖惩“四个统一”的要求,我局结合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招标投标、资质管理、表彰评优等工作,着力完善企业信用内容,及时真实记录各责任主体的诚信行为记录,通过加大建筑市场监督管理,加大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促进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积极发挥“两场”联动的监管效果。 

  (一)结合自治区住建厅、银川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部署,我局先后印发《关于对2015年度银川市建筑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责任单位(第一批)的处理决定》(银住建发〔201672)、《2016年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银住建发〔2016170)、《银川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及工资支付实施方案》(银住建发〔2016322)等文件,组织开展了春季复工大检查和银川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将检查中发现的存在违反基本建设程序、违反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违反扬尘防治规定、工程存在严重质量安全隐患、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未在岗履职、文明施工不达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相关责任企业分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细则》、《宁夏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扣除企业诚信分值。将有关部门认定为恶意讨薪、虚假讨薪的参与人员,列入“黑名单”,任何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不可再雇用进入“黑名单”人员。 

  (二)牵头组织市规划、土地、统计、物价、市场监管、税务、金融、法院、行业协会等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了二〇一五年度银川市房地产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通过企业自查、广泛征集企业开发经营的良好和不良信息,逐一核实、录入系统赋分,并召开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局际联席会议,研究和经各部门签署意见后形成了初评结果联办单,其中开发企业AA19家、A139家、B94家;估价机构AA3家、A11家。目前,最终评定结果已通过正式文件下发,并在我局网站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三)每年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选》、《银川市“凤凰杯”优质建设工程评选》、《银川市建筑结构优质工程评选》、《宁夏建筑工人技能大赛》等丰富多样的评选活动。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优秀企业,由银川市建筑业协会颁发奖牌、荣誉证书,并在银川市住建局官网上进行公开表彰,并依据《宁夏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在诚信平台中予以加分。 

  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 积极调整优化信用制度 

  近年来,我局不断完善信用体系信用档案内容,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和运用,加大信息收集力度,持续探索在加强市场准入、资质管理、招标投标、评优评奖等市场运行和监管环节中综合运用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的做法和经验,不断促进工程建设领域信用环境持续优化。同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为全面推广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建设提供实践依据。 

  截至目前,已完成了2015年第四季度及2016年第一、二季度房地产开发企业信息报送数据的录入、整理及上报工作,对企业的市场行为、经营业绩、诚信经营、项目进展等情况进行动态管理,为年度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提供翔实的基础资料。 

  同时,为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工作部署,经我局认真研究,向自治区住建厅报送《关于调整<宁夏建筑市场企业信用评定管理细则(建筑施工企业)>考核细则的请示》,建议将工地扬尘治理6100%标准要求纳入建筑施工企业不良行为考核细则,并对相应扣分标准进行调整。 

  三、着力加强信用评价,有效利用信用评价效果。 

  充分发挥“守信激励、失信惩罚”机制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对于信用等级守信企业实行信用激励机制,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企业做大做强做优;对于B级房地产开发企业实行严格信用限制,对其所有在建项目实施全过程严格监管和较高抽检率的日常检查,并对项目审批时实施限制和重点审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不允许企业参与房地产开发用地“招拍挂”活动,各金融机构不再对其发放新的贷款,逐步淘汰一批实力弱、信用差的企业,优化房地产开发企业结构,提升行业整体水平。 

  在加大奖惩力度的同时,加强信用评价结果公示,对信用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或存在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个人在网站进行预警公示,使信用较低的建筑业企业在本市参与招投标活动时受到限制,以此督促企业和人员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同时将企业和个人的市场行为、信用信息和市场监管制度结合起来,约束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提高企业失信成本,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打造健康、公平、和谐、可持续发展的宁夏建筑业发展环境。 

  通过建筑市场信用建设工作的不断加强,不但实现了市场管理与现场管理的联动和相互促进,而且有效提高了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切实履行法定建设程序的自觉性,在全行业营造了“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促进了银川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建筑市场环境。 

    

  联系人及电话:吴婷      6899925        

  20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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