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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6-02188 | 发布日期: | 2016-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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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号建议的答复 |
马咏晖、周会荣、刘平代表:
您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解决尚东帝景遗留问题的建议收悉,该建议由住建部门承办。我局接到代表的建议后,制定了办理方案。在办理过程中,2016年8月1日与马咏晖等代表进行了沟通,因尚东帝景在建项目处置由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处置,以下答复仅作参考:
一、基本情况
尚东帝景花园在建项目位于兴庆区北京东路,由宁夏隆湖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规划总用地面积144235.50平方米;地上规划总建筑面积356491.15平方米,共计36幢楼,房屋2439套。隆湖公司自建24幢。其中,19幢楼1522套房屋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隆湖公司对外销售并已在市住房保障局办理合同登记备案的房屋共计382套(其中:住宅360套、非住宅22套),剩余1140套房屋未备案并已由中信公司申请法院查封;其余5幢均为小2层商业楼,1幢主体封顶,另4幢未建。剩余的12幢楼隆湖公司以楼面地价4500—2600元/平方米不等价格提供给7家联建单位(李光辉、张小军、郑俊、张国华、黄卓坚、光辉集团、轻工业设计院),后期建设及销售由各联建单位自负盈亏,这12幢楼除1幢楼建至8层(11层),3幢楼基础至±0外,另8楼全部主体封顶。项目建设分为东西两区,共规划地下车库2266个,西区地下车库1300个已基本建成,东区地下车库由黄卓坚承建,开挖后由于查封停建,尚未建成。
该公司于2009年9月至2011年5月取得了建设项目西区19栋楼的预售许可证,2010年6月,隆湖公司为筹集“尚东帝景花园”建设项目资金,将尚东帝景花园全部土地抵押给中信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并在2011年陆续办理了西区在建工程抵押。前后通过抵押取得中信信托投资公司资金4.1亿元。尚东国际西区19栋楼共有房屋1522套,除已备案382套商品房外,1140套房中1100套房屋处于抵押状态。由于该公司违反抵押协议,在没有取得抵押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处置抵押的房屋(销售、抵顶工程款、材料款及公司债务),2012年5月,经中信信托公司申请,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尚东帝景在建项目进行了查封。
由于隆湖公司资金链断裂、抵押贷款无法清偿等问题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运行,引发群众不断上访。引发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项目停工导致不能按期交房,群众上访不断,二是拆迁补偿不能及时落实,引发拆迁户采取各种手段给政府施加压力;三是施工企业工程款无法全部兑现,投诉不断,四是贷款无法偿还,债权人申请法院对项目进行了查封。2012年7月问题反映出来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多次会议进行研究解决办法和途径。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为妥善化解矛盾,消除不稳定隐患,市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几次召开协调会研究解决方案。2012年7月16日,受王儒贵市长委托,副市长马军生组织中级人民法院、兴庆区法院、市公安局、信访局、住房保障局等单位相关领导及有关人员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了联席会议,会议明确,由市中院牵头,市政府各相关部门配合,尽快研究出解决方案。在各部门大力推动下,2013年春节前隆湖公司与中信公司就解决债务问题达成和解协议,隆湖公司与张国华等4家联建单位(个人)签订合作协议,办理东区联建方建设6栋楼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中信公司委托的房屋销售代理公司进行销售,售房款按3000元/平方米提存代偿中信公司债务,根据还贷情况逐步解除在建工程抵押,为在抵押范围内的购房人办理合同备案,缓解当前购房人上访的压力。由于这个方案只是解决了中信的抵押贷款问题,但后续的项目的续建、拆迁遗留问题、工程欠款等都没有一个切实的解决措施,最终没有推进下去。
2013年3月13日,市政府代荣民副市长组织市住保局、信访局、国土局、规划局、兴庆区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政法委、中信公司、隆湖公司等相关部门召开尚东帝景项目协调会,对隆湖公司尚东帝景项目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分析,会议研究决定,鉴于该项目错综复杂的利益纠纷和诉求,由隆湖公司作为解决问题的第一主体,通过多元化方式筹措建设资金,加强与中信公司沟通,妥善安置拆迁户和保障购房者的合法利益,力争将矛盾化解在企业内部。
2013年年初,隆湖公司与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南办事处接洽(以下简称东方资产公司),初步意向为,由东方资产公司全盘接收尚东帝景项目的资产和债务,完成后续项目建设重新包装进行销售,彻底解决项目问题。从3月正式接触,东方资产公司对尚东帝景项目债务情况进行全面的摸排,通过深入了解,东方资产公司发现,在建工程抵押范围内约有建筑物面积约12多万平方米,隆湖公司通过抵顶债务的方式已将近10万平方米的房屋抵顶给其它债权人,并大部分房屋已销售到个人手中,可供销售的面积不足2万平方米。且拆迁安置需投入近亿元,加上中信公司债务近5个亿,其它土地及地下停车场,隆湖公司变相转让土地的方式已掌握在不同的债权人手中,这个盘没有操作的余地。7月份,东方资产公司以资金紧张为由,中止了与隆湖公司的接触。
2013年8月,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委政法委书记为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人民法院院长为副组长的尚东帝景在建项目处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立后,全面协调法院系统和市直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工作,由于在建工程项目涉及利益复杂,利益涉及购房人、施工企业、借贷人、拆迁人、联建方及投资贷款公司等,加之隆湖公司抵顶给债权人房屋后,债权人将房屋再行出售,工程项目和债权债务错综复杂,给项目处置带来困难。为摸清底数,为依法处置提供参考,按照领导小组安排,市住房保障局成立项目债务登记小组,从2013年8月20日起到9月30日至,利用40多天的时间,对隆湖公司尚东帝景项目所涉及的债务及房屋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登记,同时聘请天华审计事务所对隆湖公司会计账目进行了审计。
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处置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调整解决思路,研究解决方案,采取联席会议的方式,邀请市政府主要领导参加会议,确定了解决问题的步骤:首先利用已登记掌握的数据,以涉嫌合同诈骗和一房多卖的犯罪线索,对隆湖公司法人徐毅进行刑拘,配合案件调查;由兴庆区政府牵头,核实在建项目拆迁补偿数额,并由市政府垫资先行补偿,解决失地农民的问题;由中级人民法院及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在建项目情况进一步研究,根据处置进展情况提出进一步解决步骤。
联席会议后,各项工作进展顺利,市住房保障局根据登记情况以合同欺诈罪向公安机关报案,申请立案侦查。2013年底,隆湖公司法人徐毅因涉嫌合同欺诈被公安机关刑拘,并于2014年底进行判决,徐毅被判处无期徒刑。兴庆区政府已核实拆迁数额,并于2014年初对拆迁农民进行了现金补偿,异地安置及原地安置房屋需等项目处置后一并补偿。由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各相关部门也积极的与有意项目续建的联建方及中泰信投资开发公司接触,介绍情况,积极引入,并积极与利害关系人(上访人)沟通,消除不稳定因素。
新任尚东在建项目处置领导小组组长陈栋桥常委到位后,于2015年5月11日“尚东帝景”工程项目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按照专题会议精神,先后由公安、信访、法院、住建几个部门组织中信、尚东项目七家联建方分别召开了几次协调会,进一步协商解决由七家联建方接盘事宜,在七家联建方明确放弃接盘续建之后,由法院牵头,信访、住建、公安等部门配合寻求新的处置思路。期间,并于2015年8月11日,公安、信访、法院,住建部门相关人员到济南市学习该市处置彩石山庄案件处理经验,返回后就处置方向处置领导小组进行了反复讨论,确定了依法处置的方向。2016年4月18日,处置领导小组协调银川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召开的处置情况协调会议,就处置相关问题进行了讨论,白尚成市长就处置方案及处置过程提出了几条处理意见。目前,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正积极推进各项处置准备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田党政 6899908
2016年8月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