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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8-76623 | 发布日期: | 2018-0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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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003号“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提案”的答复 |
尊敬的张鹏、张芳、杨志泰委员: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产业的提案收悉。该提案由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办。我局在接到委员提案后,组织人员就做好办理工作进行调研论证,安排专人负责办理落实,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快转变建筑业建造方式,推动我市建筑业创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我市积极响应国家、自治区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围绕体制机制建设、市场培育和产业链发展等方面,加快装配式建筑推进步伐,各项工作取得一定进展。
一、目前工作开展情况
(一)制定我市装配式发展实施方案,明确发展目标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宁政办发〔2017〕71号)等文件要求,我局于今年4月对长沙市、杭州市、合肥市实地考察调研当地装配式建筑发展情况,结合我市实际,我局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草拟印发《银川市关于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银政办发[2018]51号)及其解读说明材料。制定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目标、重点推进区域及政策措施,成立以市长为组长、分管财政、建设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银川市装配式建筑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确保顺利完成装配式建筑建设目标任务。
1.总体目标。以市辖三区(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滨河新区和贺兰县、永宁县、灵武市城市规划区为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2018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5%以上,装配率不低于30%;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5%以上,装配率不低于35%;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装配率不低于40%。
2.重点任务。主要包含健全标准规范体系、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能力、提高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水平、培育市场主体、创新建设管理模式等5个方面12项内容。
(二)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推进工作顺利进行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银川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明确了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审批局、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市科技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市金融工作局的具体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确保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落到实处。同时,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带头作用,于今年6月份向各成员单位下发《关于报送2018年上半年我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将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我市装配式建筑工作顺利推进。
(三)坚持分类实施,促进示范引领
以政府投资项目为重点,要求从2018年起,装配式建筑重点推进区域内:(1)政府投资的总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学校、医院、养老等公益性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的公共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2)社会投资的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0平方米的住宅小区、总建筑面积(或单体)超过10000平方米的新建商业、办公等建设项目,应因地制宜推行装配式建造方式。(3)新纳入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改造建设计划项目、厂房、物流等项目及其配套建筑,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4)城市管廊建设项目积极开展装配式建筑工程试点示范,到2020年,新建管廊建设项目中50%以上优先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四)强化政策引导,加大扶持力度
一是强化用地保障。根据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和目标任务,按照逐年递增的原则,在每年建设用地供地面积总量中,落实一定比例面积的装配式建筑,规划部门在出具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审定意见书时须加以明确,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二是加大财税激励。研究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政策,对具有示范意义的工程项目给予支持。2020年底前,对符合装配式施工的建设项目给予50元/平方米的补助奖励,单个项目补贴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资金在现有财政资金中统筹考虑。对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项目和有关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优惠政策;对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生产的部品部件比例达到70%以上的,可享受增值税70%即征即退的政策;对符合新型墙体材料目录的部品部件生产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50%优惠政策。并协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有关专项资金支持;三是完善金融服务。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商品住房、全装修商品住房的用户,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优先放贷,并适当上浮贷款额度,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比例可按照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四是减轻企业负担。经规划验收合格的,实行容积率差别核算,其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总建筑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五是提供行业支持。对装配式建筑业绩突出的建筑企业,在资质晋升、评奖评优等方面予以支持和政策倾斜。
(五)不断完善标准,坚持技术引领创新
根据国家及自治区行业标准,结合银川市实际,逐步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大装配式建筑相关标准、规范的宣贯力度,加强技术创新、开发、引进,大力推广适合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和产品,促进关键技术和成套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为标准规范。
发挥设计单位技术引领作用,及时掌握装配式建筑一体化集成设计核心技术,积极推广应用节能环保、消能减震、建筑信息模型(BIM)等新技术和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设计方式;引导企业积极研发应用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施工技术、设备、机具和配套产品,提高部品部件的装配施工连接质量和建筑安全性能;创新项目施工管理模式,加快发展施工安装成套技术、安装防护技术、施工质量检验技术,着力提升整体施工效率和质量水平,打造一批具有较高装配式施工技术水平的骨干企业。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切实落实政策。积极协调自治区住建厅尽快出台宁夏地区关于装配式建筑的地方评价标准,以方便指导各级监督机构的工作。建议在国家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的基础上出台低于国家标准的地方评价标准,执行几年后再与国家标准同步。
进一步细化措施方案,就如何建立与装配式建筑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制度以及开通审批环节绿色通道、畅通物流运输等进行深入研究,进一步明确和落实相关市直各单位的主体责任。优化项目审批环节与流程,强化项目监管。
(二)明确推广方向。2017年,自治区住建厅对全区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示范项目进行公示,自治区级示范项目有宁夏绿色集成建筑工业产业园示范项目、装配式钢结构建筑体系研发及应用项目和钢筋专业加工配送项目。我局将继续积极创建装配式建筑示范基地。在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项目、公共建筑等新建项目中率先采用装配式方式进行建造。组织全市建设、施工、监理企业现场观摩学习,切实发挥示范引导作用。
(三)强化保障措施。成立以市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规划、指导协调全市装配式建筑总体推进工作。建立目标考核责任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强化督办,确保取得实效。
(四)抓好队伍建设。大力培养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专业人才队伍。开展多层次装配式建筑知识和技能培训,加快培育一批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需求的技术、管理人才,积极引导农民工转型为有技术专长和职业素养的产业工人,为装配式建筑发展提供人力支撑。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关知识和经济社会效益,提高社会认知度和认可度,倡导资源节约型建筑消费模式和生活方式,为推动我市装配式建筑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引导企业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牢牢把握市场脉搏,密切关注市场需求,以发展装配式建筑为重要使命,以装配式建筑产业和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与开发、建筑构配件和新型建筑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配送、安装维护和检测咨询服务等为主要业务板块,积极应对市场变化,努力抢占市场先机,不断扩大市场占有率。
最后,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营造良好的住建氛围。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陈曦 6899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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