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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640100-114/2018-76651 发布日期:2018-07-29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7号“关于在人行横道增加夜间照明设施的提案”的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7号“关于在人行横道增加夜间照明设施的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杨志泰委员: 

  您提出的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107号关于在人行横道增加夜间照明设施的提案由我局负责办理。在接到建议后,我局组织人员制定办理方案,由局城乡建设处负责办理落实。办理结束后,告知并征求了委员对办理结果的意见,经市政府刘战武副秘书长和刘鹏局长审核同意,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工作一直严格执行国家《城市照明管理规定》《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等规范要求,确保道路照度功率密度不超标,亮度达标,确保夜间行驶安全。人行道照明是为了保障行人过街安全。按照《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15),城市主干路平均照度为20/30lx,次干路平均照度为15/20lx,支路平均照度为8/10lx,人行道照度最低不得低于5lx,我市所有市政道路包括主干道、次干道及支路路灯照度均符合国家标准,因此,人行横道照度与相应道路等级相匹配,路灯照度满足夜间照明需求。 

  我局将按照国家《“十三五”城市绿色照明规划纲要》要求,全面提高道路照明设施的灯具选型、功率选择、施工安装等方面工作效率,同时加强城市路灯及景观照明设施管理维护工作,全力确保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建设工作质量。 

  感谢您对我市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借鉴并采纳社会民众建议,大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促进城市建设事业更好更快的为群众服务。 

    

  联系人及电话:林琳  6899862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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