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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1640100010085861L/2022-00123 发布日期:2022-03-05
发布机构: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部门: 银川市住建局
名 称: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制度》的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制度》的通知

银住建办发〔2022〕5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3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值班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新形势下值班工作,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节假日和重要时期对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情况处置,及时做好群众的来电、来信、来访接待等工作,及时处置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自治区党委、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值班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值班工作。

第三条值班分为节假日值班重要时期值班

节假日值班是指:按照三级值班带班要求,带班领导、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在节假日期间按照要求做好所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应急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等情况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重要时期值班是指:1.中央及区、市重大会议、重大活动期间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值班;2.遇有重大紧急突发事件处置期间的值班

第四条市住建局节假日值班实行三级带班值班制度,即节假日期间安排1名带班领导、1名值班领导和1名工作人员值班。带班领导由班子成员及其他处级领导干部担任,值班领导由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科长(主任)或副科长(副主任)等中层干部担任,值班人员由各职级类公务员、事业人员担任。

各带班领导值班时间为9时至晚8时,夜间(当日晚8时后)可在确保联络畅通的情况下居家带班,工作需要时第一时间返岗;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坚守岗位,值班时间为当日9时至次日9时,值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到岗进行值班交接工作

带班领导对带班当日的工作负主要责任,主要督促检查全局值班值守情况,及时处理带班期间发生的各类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值班领导对值班当日的工作负具体责任,负责对全局值班工作督查,处理值班期间一般事件和其他需要及时处理的公务,向带班领导汇报值班情况和紧急情况,做好带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值班人员对值班当日工作负直接责任,负责接听值班电话、接收处理急文要电、上传值班情况和紧急信息、下达重要指示批示和工作要求,确保政令畅通、运转有序。值班人员接到信访或投诉电话,需第一时间联系相关科室(单位)进行核实处理,并动态了解后续处置措施及处理情况,如当值班次未能解决,交班时移交至下一班次,直至妥善解决。做好值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节假日值班和重要时期值班由局办公室统筹安排后报至市委总值班室、政府总值班室等相关部门备案。值班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许班,如确有特殊情况,经本班班领导同意后,可适当调整,调整后及时向市委总值班室、政府总值班室等相关部门报备。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准擅离职守、不准迟报漏报瞒报、不准迟到早退、不准呼转值班电话、不准私自换班调班;要认真规范填写值班日志、有序交接班,确保值班工作责任无缺失、管理无漏洞、衔接无缝隙、落实无盲区,如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将严肃追责问责

第六严格落实值班信息日报制度。节假日值班期间,值班人员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值班要求,掌握当日值班情况并按照规定渠道报送值班信息。

第七条 严格落实值班期间紧急情况报告制度。

(一)明确紧急信息报送时限。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时限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迟报、漏报、瞒报,也不得待事发处理结束后再报送信息,且要减少审批环节,简化审签程序,原则上由各单位分管紧急信息的同志审核后即可上报,一般不得超过事发30分钟。

(二)提高信息报送质量。首报要快,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和相关责任单位可以先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报告初步情况,准确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人员伤亡等关键要素,做到事实清楚、内容无误。续报要全,在首报基础上,重点报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处置进展和具体原因等全面情况。终报要细,细致报告事件的前因后果、处置过程、处理结果、后续影响和对策措施等各方面情况。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在报送紧急信息的同时,要根据事件性质、工作职责及时有效稳妥做好协调处置等工作。

(三)严明信息报送纪律。必须坚持一事一报、随发随报,通过邮箱、传真或短信向局机关办公室报送,报送信息的同时必须拨打电话告知。凡是报送紧急信息不打电话的,一律视为信息漏报;凡是中办、区、市党办已知悉我局重大突发紧急情况并电话质询导致“信息回流”的,或通过新闻媒体报道和网络炒作而形成舆论热点,事发地和相关责任单位仍未报送信息的,一律视为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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