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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18-08-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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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住建局 |
2018年8月7日,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制定印发了《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办法(试行)》(银住建规发〔2018〕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对《办法》起草背景及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的背景
2013年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了《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办法》(银建通〔2013〕139号),经过几年时间的实践,实施过程中发现原《办法》相关条文和规定已落后和不适应安全生产工作的新要求、新形势需要,部分内容条款需进一步完善或细化明确。根据省厅文件精神,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银川市住建局对《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办法》(银建通〔2013〕139号)进行修订,出台了《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办法(试行)》(银住建规发〔2018〕2号)。
二、《办法》的目的、意义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项目评审工作,引导和激励广大建筑业企业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长效管理机制,争创精品工程,构建规范化的市场环境,建立多方监督机制,促进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修订了《办法》。《办法》主要对适用范围、评选条件、评审程序、奖励等内容进行了明确和规定,并进一步细化了加分内容。
三、《办法》严格了标化工地的申报条件及考评细则
标化工地评审主要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有关标准、规范为依据。明确了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的评审范围、评审流程、评审机构、评审标准、申报范围和基本条件等内容,补充了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程十项新技术推广加分内容,明细了加分标准,规范性适用性操作性更强。
四、《办法》实施范围
银川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五、《办法》参考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业10项新技术(2017版)》推广应用的通知(建质函[2017]268号)、《关于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试点工作的通知》(建质〔2017〕169号)、《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2010)、《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13)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文件的规定。
六、《办法》何时开始实施及有效期
本办法自2018年9月8日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9月8日。《银川市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评审办法》(银建通〔2013〕139号)同时废止。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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