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内容快速切换
当前位置: 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策解读
| 解读方式: | 文字方式 | 生成日期: | 2026-04-15 |
|---|---|---|---|
| 来源: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解读单位: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政策原文: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 |
||
为规范银川市物业服务行业秩序,构建诚信市场环境,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银川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银住建规发〔2026〕2号,以下简称《办法》),现就《办法》核心内容解读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规范物业行业信用管理,推进公平竞争,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亟需建立健全一套系统、科学、可操作的信用管理制度,实现对物业服务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动态信用管理,强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引导行业自律,提升服务品质,为全市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的采集、记分、评价、使用、公布和信用等级管理。
本《办法》所称物业服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含有物业管理或物业服务的,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外省市进入本市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
本《办法》所称项目经理人,是指由物业服务企业委派,在项目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组织实施物业管理活动,并保障物业服务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的责任人。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制定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评价标准,统筹建设和维护物业管理信用监管系统,建立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档案,组织对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进行信用评价,公布信用评价结果,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评价的监督管理工作。市住建局委托银川市物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物业服务中心”)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的动态管理,负责信用监管系统的日常管理。
各县(市)区物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经理人信用信息的采集、确认、上报、录入等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协助开展本辖区内物业行业信用评价的有关工作,社区(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相关工作。
银川市物业管理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规范行业自我管理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如实、及时填报基础信息,并对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在信用监管系统及时、完整、准确填报企业的基本信息、从业人员信息等有关信用信息,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企业的信用评价工作。
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业绩信息、警示信息三类:
基本信息:企业工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项目经营信息等,由企业自行申报。
业绩信息: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协会表彰及优良业绩,可获信用加分。
警示信息:法院/仲裁裁决、行政处罚、整改不到位、投诉查实、安全事故等不良行为,予以信用减分。
基准分值:企业与项目经理人信用基准分均为100分,信用得分=基础分+业绩加分-警示减分。
信息有效期:业绩、警示信息记录有效期为3年,超期不再计分、公示。
等级划分:按得分分为五级五档
AAA级(优秀):140分(含)以上
AA级(良好):120分(含)-140分
A级(合格):90分(含)-120分
B级(基本合格):70分(含)-90分
C级(不合格):70分以下
(一)物业服务企业
AAA级:行业宣传、简化监督、低频次检查、鼓励优先推荐选聘。
AA级:常规监督、适度检查,评优优先参考。
A级:正常监督、常规检查,加强业务指导。
B级:强化监督、高频次检查,公开通报、约谈整改。
C级:重点监督、高频检查,公开通报、风险提示、从严审核各类资质。
(二)项目经理人
AAA级:在全市通报表扬、在媒体上予以宣传、评优优先、鼓励企业聘任参考。
AA级:在县(市)区通报表扬、评优优先、鼓励企业聘任参考。
A级:正常履职、参与评优。
B级:行业通报、重点关注、督促信用修复。
C级:全市通报、风险提示、建议调整岗位、强化培训。
采集渠道:部门共享、企业自报、公众投诉、媒体披露等,遵循“谁提供、谁负责”。
申报时限:基本信息变更10日内申报;业绩信息30日内申报,逾期不加分。
异议处理:当事人对警示信息有异议,可10个工作日内申请核查,核查单位7个工作日内反馈结果;对核查结果不服,可向上级申请复核。
政策咨询:您还可通过“市长信箱”栏目提交咨询留言,相关责任部门会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