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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640100-114/2019-00050 | 发布日期: | 2019-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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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名 称: | 关于印发《2019年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深化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不断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按照《银川市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经研究制定了《2019年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大检查实施方案》,请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安委会关于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行为,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有效遏制建设领域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全面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有关要求,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质量安全大检查,进一步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查找质量和安全生产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建筑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筑市场行为,确保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检查范围
全市范围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其中,市辖三区房建市政工程大检查由三区住建部门配合市住建局组成检查组开展;两县一市房建市政工程大检查由各市县住建部门负责实施,市住建局予以指导。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大检查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市住建局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大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陈进贤
副组长:梁海滨 杨 智 张 静 任 鹏
成 员:闫 军、李国华、姚劲立、丁志国、邵 峰、赵 海、马 伟、高 亮、马红军、曹东育、孟宪峰、高建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质量安全科,梁海滨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国华任办公室副主任,下设4个工作组。
(一)局属建设项目检查组:负责新建和续建的保障性住房、阅海万家项目,新建和续建的地下综合管廊、清污分流项目、小街巷改造工程、市政设施道路及配套工程等。
组 长:杨 智
成 员:赵 海、丁志国、高建峰、杨 珂、李建军
(二)三区建设项目检查组:负责兴庆区、金凤区、西夏区在建项目
组 长:梁海滨
成 员:闫 军、姚劲立、李国华、曹东育、孟宪峰、马 伟、高 亮、马红军
1、兴庆区在建项目
组 长:李国华
成 员:马 伟、任丽蓉、郭彦嫔、王 勇、薛世鹏
2、金凤区北部(北京路以北)在建项目
组 长:闫 军
成 员:高 亮、杨建民、邢朝亮、刘儒强、赵建安、安孟轩、郑建鹏
3、金凤区南部(北京路以南)在建项目
组 长:姚劲立
成 员:王占胜、李 钢、王海涛、杨 潇、包全锋
4、西夏区在建项目
组 长:曹东育
成 员:马红军、李全福、武 晨、王少林、张 彧、王 凯
5、滨河新区、综保区在建项目
组 长:孟宪峰
成 员:孙向东、郭志涛
(三)两县一市督查组:负责对两县一市春季开复工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组 长:梁海滨
成 员:姚劲立、李国华、曹东育、李全福
(四)宣传督导组:负责大检查活动的新闻报道、信息汇总、信息简报和督查通报。
组 长:任 鹏
成 员:邵 峰、海文静、王 雁、陈 姣、黄 超
春季开复工大检查期间从银川市建设工程检测站和有形交易中心抽调部分人员及工作车辆配合检查。
四、实施步骤
根据此次大检查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和部署,检查分为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自查自纠(2019年3月1日—3月13日)
各建设、施工、监理企业根据大检查活动要求,对照各项建筑施工管理规范标准、“五个一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设工程领域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要求,自觉组织开展全面自查,对存在问题立即落实整改,消除安全隐患。对自查情况、存在问题落实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留存备查。工程开复工前3天通过“宁夏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将开复工报告上报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机构。
第二阶段:专项检查(2019年3月14日—4月10日)
各检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开展建筑工程大检查活动。对各企业、各项目部春季开复工准备和自查自纠情况进行核查,对未达到春季开复工要求的项目责令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问题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2019年4月10日—4月15日)
各检查组对检查中发现重点问题的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将检查处理情况报送宣传督查组汇总、通报。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为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积累经验。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监督检查,注重实效。为查出成效,掌握在建工程真实情况,本次大检查活动不制定具体检查日程表,不提前通知有关单位。各检查组要严格落实建设工程春季开复工有关要求,未按要求做好准备和自查自纠工作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复工。
(二)明确目标责任,严查重罚。各检查组内部要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各司其职,认真做好检查记录,严格依据国家及区、市有关建设工程方面的法律、法规,按照现行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进行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督促工程建设参建各方主体认真履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中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诚信扣分、媒体曝光、移送综合执法部门处罚等方式予以惩处。
(三)严明法规纪律,规范行为。各检查小组成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接受企业的宴请或礼品。宣传督查组对整个检查过程进行督查,一经发现并核实检查人员有违规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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