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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11640100010085861L/2023-00198 | 发布日期: | 2023-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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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责任部门: | 银川市住建局 |
名 称: | 银川市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 重大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
〔2023〕1号
宁夏钧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经查,你公司泰云庭项目1#-14#住宅、D2#地下车库(基坑部分)项目存在以下重大事故隐患:该项目1#楼塔吊司索无证上岗,架子工持无效证件上岗作业,现场扬尘治理不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导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政办规发【2022】14号)的有关规定,经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22版))的通知》(建质规(2022)2号)“第四条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应判定为重大事故安全隐患”。对你公司泰云庭项目二期1#-14#住宅、D2#地下车库(基坑部分)项目存在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整改实行挂牌督办。
你公司要举一反三、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上述重大隐患的整改,你公司要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督导销号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制定具体整改方案,隐患的整改责任要落实到项目部、岗位贺具体人员,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确保整改到位,整改结束后,要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
2023年8月28日前,你公司要将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报送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