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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00454031979U/2026-00036 效力状态:有效
发布机构: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成文日期:2026-06-26
责任部门: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发布日期:2026-06-26
名 称: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银川市西夏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资料制作机构选聘公告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银川市西夏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资料制作机构选聘公告

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确保各类采购项目合法、合规、高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宣传资料制作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银川市西夏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宣传宣传品制作

2.选聘单位: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3.服务范围:围绕《银川市西夏陵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设计制作短视频、宣传折页等宣传资料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且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含资产评估等相关内容。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2.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内,独立完成过文化旅游相关宣传资料制作,熟悉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或文化遗产地相关工作流程及政策要求者优先。3.人员与设施:报价人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配置数量足够、专业齐全、结构合理的服务团队进行工作。其中须指定人员作为本服务项目团队的负责人。当采购人有合理理由认为任何工作人员不符合本项目要求时,采购人有权书面要求报价人更换,报价人应无条件执行。专职人员中需具备一定数量的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4.其他要求: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选聘程序及评审办法    

1.报名与资料获取:  时间:2026年625日至2026年630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西夏陵景区(具体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西夏陵景区综合管理中心205室)。方式: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选聘文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2)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供);(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4)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630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同报名地点。    申请文件需按选聘文件要求密封递交。    

3.评审办法: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分散采购领导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选取服务机构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1.服务期限: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7月31日    

2.服务费限额肆万元整。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惠

联系电话:0951-566898018195130917

监督电话:0951-5668976

六、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或入围资格。

2.无论申请结果如何,申请文件均不退还。3.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对本次选聘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2026年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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