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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12640100454031979U/2026-00003 发布日期:2026-01-04
发布机构: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责任部门: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名 称: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选聘公告

    为规范项目管理,提高招标工作效率与质量,确保各类采购与工程建设项目合法、合规、高效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招标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选聘招标代理机构

2.选聘单位: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服务范围:入选的招标代理机构将为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提供未来一定期限内(具体服务期以入围协议约定为准)的招标代理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招标代理。
    文物修缮、保护、展示利用等相关专业性项目的招标代理。
    物业管理、咨询服务、信息化建设、设备购置、服务外包等各类货物、服务的政府采购及自行采购项目招标代理。
    提供招标前期咨询、编制招标文件、发布公告、组织开标评标、协助合同签订、资料归档等全过程或部分环节的代理服务,提供与招标采购相关的政策咨询、培训等服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申请人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依法设立的其他组织,且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基本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范围包含招标代理或政府采购代理等相关内容。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资质要求: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如需代理工程类项目),或已在省级及以上财政部门备案登记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招标代理相关从业经验及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
    3.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内,独立完成过文化旅游、市政工程、房屋建筑或类似领域的招标代理业绩。
    熟悉文物保护单位、旅游景区或文化遗产地相关工作流程及政策要求者优先。
    4.人员与设施:
    拥有与开展招标代理业务相适应的固定营业场所、办公设施和专职从业人员。
    专职人员中需具备一定数量的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具备相应职业资格(如招标师、采购师、造价工程师等)的专业人员。
    5.其他要求: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机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操作规范。本次选聘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选聘程序及评审办法
    1.报名与资料获取:
    时间: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1月13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西夏陵景区(具体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西夏区西夏陵景区综合管理中心215室)。
    方式: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以下资料现场报名并领取选聘文件:(1)单位介绍信原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提供);(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5)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文件递交:
    截止时间:2026年1月13日17:00前(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同报名地点。
    申请文件需按选聘文件要求密封递交。
    3.评审办法: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将组建评审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对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文件进行综合评审。
    评审主要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资质与信誉、类似项目业绩、服务方案(包括工作流程、质量保证措施、应急预案等)、拟派团队的专业能力与经验、收费报价合理性、对文物保护及景区项目特点的理解等。
    评审小组将根据综合评分结果,择优选取若干家(具体数量根据评审情况确定)招标代理机构入围备选库,并报管理处批准。
    四、服务期限及费用
    1.服务期限:自签订入围服务协议之日起1年。
    2.代理费用:执行国家相关收费标准,并结合市场情况协商确定。具体项目的代理费用将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选聘公告在银川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部门信息公开-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可查阅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科长    

联系电话:0951-5668973   15809517099

监督电话:0951-5668976

七、其他事项

1.申请人须对提交所有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将取消其申请或入围资格。
    2.无论申请结果如何,申请文件均不退还。
    3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对本次选聘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银川西夏陵区管理处  

2026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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